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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昏竹书《诗》异文小札

2021-02-18

关键词:毛诗异文古音

蔡 伟

(安顺学院图书馆,贵州 安顺 561000)

顷获读朱凤瀚先生《海昏竹书〈诗〉初探》[1](P79-119)一文,给我们带来很多新知,现在仅就《诗》中异文的一些问题,简单地谈谈看法,零杂琐碎,殊无系统,聊备忽忘而已。

一、释字问题

《诗·小雅·无羊》“九十其犉”[2](P257)①本文所引传世《诗经》文本均出自此文献,为行文方便,下文不再一一注明。,“犉”,海昏竹书作“”[1](P109),为整理者据原字形硬性隶定,其实此字应该就是见于《说文·生部》的“甤”字,“犉”,如匀切,日母文部;“甤”,儒隹切,日母微部,古音极近,以致异文。海昏《诗》颇多类似的阴声、入声字与阳声字通用的现象,如《诗·小雅·无羊》“不骞不崩”之“骞”,海昏竹书作“齮”[1](P109)《;诗·小雅·我行其野》“蔽芾其樗”,海昏竹书作“偏发其仕”[1](P108)《;诗·小雅·斯干》“哙哙其正,哕哕其冥”,海昏竹书作“款=其正,爨=其瞑”[1](P108)《;诗·小雅·庭燎》“鸾声哕哕”,“哕哕”海昏竹书亦作“爨=”[1](P107)。《诗·桧风·素冠》“我心蕴结兮”,“蕴”海昏竹书作“揻”[1](P106)。

二、误字问题

1.《诗·大雅·棫朴》“勉勉我王”,海昏竹书作“海=羞王”[1](P89),“海”“勉”声近,古音之部、文部二部相近[3](P75-77);“羞”当作“义”,“义”“我”声近致异。《诗·国风•鄘风·鹑之奔奔》“我以爲兄”“我以爲君”,其中两“我”字,安大简皆作“义”[4](P133),是其证。

2.《诗·大雅·大明》“牧野洋洋”,海昏竹书作“牧野平=”[1](P89),“平”字失韵,当作“羊”。

3.《诗·大雅·崧高》“亹亹申伯”,海昏竹书作“再=申伯”[1](P91),“再”疑是“每”之误写或为整理者之误释,“再<每>=”与“亹亹”音近致异②郭永秉先生于微信提示:“再=”之“再”也许可能是“门”字的误释。郭先生的想法有可能是正确的。。

4.《诗·小雅·正月》“民之讹言”,海昏竹书作“民之仙言”[1](P107),“仙”应为“化”之误。

5.《诗·小雅·我行其野》“蔽芾其樗”,海昏竹书作“偏发其仕”[1](P108),“仕”疑为从“土”声字之误。

6.《诗·小雅·斯干》“幽幽南山,如竹苞矣”,海昏竹书作“幼=南山,如竹誃矣”[1](P108),“誃”字于韵不合,未审何字之误。

7.《诗·小雅·无羊》“矜矜兢兢,不骞不崩”,海昏竹书作“矜=竞=”[1](P109),“竞”字于韵不合,应为“兢”之误写或为整理者之误释。

8.《诗·鲁颂·泮水》“角弓其觩”,海昏竹书作“角弓其解”[1](P86),“解”字于韵不合,应是“觩”之误写或为整理者之误释。

9.《诗·大雅·桑柔》“菀彼桑柔”,海昏竹书作“若皮桑柔”[1](P90),“若”当为“莙”,“莙”与“菀”音近致异,此犹《诗·小雅·菀柳》“有菀者柳”,海昏竹书作“有莙之柳”[1](P98),可为其证。

10.《诗·大雅·生民》“诞实匍匐”,海昏竹书作“延实妖服”[1](P90),原整理者“妖”下未括注,亦无说。“妖”当作“妋”,“妋”“匍”声近致异,若“妖”字则与“匍”声远而不可通。又案“妖〈妋〉服”与“匍匐”之异文或作“扶服”同。如《诗·邶风·谷风》“匍匐救之”,《礼记·檀弓下》引《诗》作“扶服救之”,《汉书·霍光传》引《诗》作“扶服捄之”[5](P2262)又北大竹书《妄稽》简70亦有“不能宁息,尚(上)堂扶服”语。“服”,整理者误释为“非(扉)”,此据陈剑先生改释爲“服”[6]。

看到海昏《诗》原简的杨博先生将“妖”订正为“䟮”[7]。颇疑此文是脱了一“匍”字或与之音同或音近之字,又误衍一字。因为“䟮”与“匍”古音不近,不能假借,所以“䟮”字不是“匍”的对应字,考虑到“䟮”与“服”字古音极近(皆为唇音职部字),故很有可能是误衍一字[8](P58-59)。

11.《诗·大雅·巧言》“荏染柔木”,海昏《诗》作[1](P90):

“湛”古音属澄母侵部,与“染”声韵皆近。“染”与“苒”字可通《,诗·小雅·巧言》:“荏染柔木。”《说文》引“染”作“苒”。而“冉”声字、“甚”声字皆可与“占”声字通,……所以“染”可以读为“湛”。[9](P232)

可以参照。

12.《诗·大雅·凫鷖》“凫鷖在泾”“凫鷖在沙”“凫鷖在渚”,“凫鷖”之“鷖”,海昏《诗》作“仰”[1](P90),案“仰”当作“抑”,“抑”“鷖”音近致异。《诗·大雅·抑》“抑抑威仪”,其“抑”字,海昏《诗》作“卬”[1](P90),整理者括注为“抑”,非是。“卬”当作“印”。如非原简之误写,就是整理者的误释。“印”“抑”音近致异。

13.《诗·陈风·防有鹊巢》:“谁侜予美?心焉忉忉。”海昏《诗》作[1](P112):

谁螐懿美心焉刀=

“美”字下又有“螐追张也”之注文。案正文注文之“螐”字,应该是从“鸟”得声之字。不知是原简即误还是整理者误认误释?抑或手民之误?“䳋”“侜”因声近而致异。若“螐”则与“侜”声远而不可通。又“懿”“予”二字之形音义皆不相近,颇值得注意。

案《尔雅·释诂》:“懿,美也。”“懿”训为“美”为经典之常训[1](P836)。海昏《诗》以“懿美”连文,为同义复词,这与《毛诗》用词及文义有异,似不能牵合。

而所注“螐〈䳋〉,追张也”,其中的“追张”即《毛传》及《尔雅》“侜张,诳也”之“侜张”,“追”“侜”因声近以致异。类似的例子如《诗·豳风》中的《鸱鴞》,清华简《金縢》作《周鴞》,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读书会指出:

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脂质部或微物部的一些字常与幽部之字相通。如:“敦琢”“追琢”即“雕琢”,“敦弓”即“彫弓”。“弴”一般解为天子之弓,《孟子》舜弓之“弤”实应即与“弴”为一,此可视为一辗转相通之例。舜弓之名,《孟子·万章上》云“干戈朕,琴朕,弤朕”,赵岐注:“弤,彫弓也。天子曰彫弓。尧禅舜天下,故赐之彫弓也。”[11]

可为其证。“追”“侜”相通犹“追琢”之与“雕琢”。郑玄笺云:

谁,谁谗人也。女众谗人,谁侜张诳欺我所美之人乎?使我心忉忉然。所美,谓宣公也。

根据郑笺,海昏《诗》可译为:谁欺诳德行懿美之人?足令我心悄然以悲。

通过本文的考证,使我们知道了作为双声联绵词的“侜张”,不仅有“譸张”等书写形式[5](P815),在汉代的时候还可以写作“追张”,这在以往的传世文献中是从未见过的。于此可见海昏竹简《诗》在音韵学史料上的重要性,期盼这批竹简能够尽快出版,以便学者更充分地加以利用。

当然,因未见原简,本文的立论只是在整理者给出释文的基础上作的一些大胆推测,如有讹误,敬请各位方家批评指正。

三、括注问题

《诗·大雅·緜》“捄之陾陾”,海昏竹书作“救之荋=”[1](P89),整理者将“荋”括注为“而”,不知何意。又《诗·小雅·沔水》“鴥彼飞隼”,“鴥”海昏竹书作“穴”[1](P95),未括注。“匪兕匪虎”海昏竹书作“非雉非虎”[1](P98),“雉”未括注。海昏竹书皆当从《毛诗》括注为“陾”“鴥”“兕”①据朱凤瀚《海昏竹书<诗>初探》(81页),文中括注的字,表示是今本《毛诗》用字。此蒙高中华先生提示,谨致谢意。则拙文是在认为括注是指字的通假的这种情况下所作的立论,所以有的说法显然很不准确,但考虑到改写不便,故在此特加说明。。

此外,海昏竹书《诗》有些异文不同于《毛诗》,当各依本书,不可牵合,此点尤其值得注意。如《诗·周颂·噫嘻》“噫嘻成王”,海昏竹书作“於成王”[1](P91),整理者将“於”括注为“噫”,不可从。所谓的“”,疑即“憙”字。“於憙成王”其文例犹《诗·周颂·武》之“於皇武王”,陈奂云:“皇,美也。”[12](P864)而“憙”亦可训为“美”。检《广雅·释诂一》:“皇、熹,美也。”王念孙《疏证》云:

皇者《,尔雅》:“皇皇,美也。”《白虎通义》云:“皇,君也、美也、大也、天人之摠,美大之称也。”《周颂·执竞篇》云“上帝是皇”。

熹通作熙《,尧典》“有能奋庸熙帝之载”《,史记·五帝纪》作“美尧之事”。[13](P24)

是“於憙(熹/熙)成王”“於皇武王”,文例一致,皆叹美成王、武王之辞。

又如《诗·大雅·韩奕》“奕奕梁山”,海昏竹书作“义=梁山”[1](P91)《;诗·大雅·卷阿》“君子之车”,海昏竹书作“君子之与”[1](P91)《;诗·小雅·车舝》“间关车之舝”,海昏竹书作“简丱与之辖”[1](P94)。整理者将“义”括注为“奕”、“与”括注为“车”,皆属不必要之有意趋同,下面分别加以解释。

我们认为,海昏竹书“义=梁山”,其“义=”可读为“峨峨”,与《毛诗》属于义近的关系,而非音近假借。

我们知道,传世文献的“车”,出土文献多作“居”,如《诗·邶风·北风》“惠而好我,携手同车”,阜阳汉简《诗经》作“携手同居”;《诗·郑风·有女同车》“有女同车”,海昏竹书作“有女同居”,《诗·桧风·匪风》“匪车嘌兮”,其“车”字,海昏竹书亦作“居”[1](P106)。《诗·小雅·采芑》“其车三千”,海昏竹书作“其居三千”[1](P115)。由此可见其用字习惯的一致性。因此我们认为,海昏竹书“君子之与”“简丱与之辖”,两“与”字并应读为“舆”。《诗·秦风·车邻》“有车邻邻”,海昏竹书作“有舆令=”[1](P103),其不作“有居令=”,而作“有舆令=”,则可以作为旁证,可见二者之有别。

又《诗·大雅·桑柔》“大风有隧”,海昏竹书作[1](P90):

整理者未将“列”字括注。

案《毛诗》之“隧”为形况之辞,王引之说“隧之言迅疾也”[14](P167)。我们认为此“列”字即“烈风”之“烈”[15](P91)。而不必一定如《毛诗》之作“隧”。海昏竹书《诗》作“羍(大)风有列(烈)”,非常通俗易懂。而《毛诗》作“大风有隧”,“隧”字字义太过生僻,以至毛传、郑笺都不能得其确解,要一直等到清代的训诂学家作一番精心考证,才能知晓。

另外,《诗·大雅·下武》“受天之祜”,海昏竹书作“受天之胡”[1](P89),则为拙说谓“胡福”亦应读为“祜福”,添一证据。

海昏《诗》有“追弓既臼”语句[1](P91),整理者将“臼”括注为“坚”。如果简文此字确是“臼”字,那末括注为“坚”,是不可信的。

我们知道,“臼”“坚”二字古音并不相同或相近,所以不具备通假的必要条件,不能通假。

当然,如简文此字真是“臼”字,那就可以以此立论。我们怀疑,可能是因为海昏《诗》的章次与《毛诗》不一致,才导致整理者认为“追弓既臼”与《毛诗》“敦弓既坚”相同。从安大简《诗经》来看,其章次亦有不同于《毛诗》者,如《卷耳》,安大简第二章为《毛诗》第三章,简本第三章为《毛诗》第二章[1](P74),就是例证。又海昏《诗》[1](P92-93)有多处与《毛诗》章次不一致者。

颇疑“追弓既臼”所对应的应该是“敦弓既句”,“臼”为幽部字,“句”为侯部字,古音侯、幽二部相近,《诗经》中就有合韵的现象,所以会有很多的古韵学家将二部合而为一。《诗·郑风·风雨》“风雨潇潇”,“潇潇”,海昏《诗》作“需=”[1](P100),是其例。又《尔雅·释器》:“絇谓之救。”《说文》:“樛,下句曰樛。”亦侯、幽二部声近之例。所以“敦弓既句”之“句”,海昏《诗》作“臼”,也就能够合理地解释了。

《诗·大雅·荡》“而秉义类”,海昏《诗》作[1](P85):

较《毛诗》多一“不”字。

案此类现象在文献中尤其是出土文献中并不少见,如《诗·周颂·载见》“载见辟王”,海昏《诗》作“载来见辟王”[1](P85),与《墨子·尚同中》引作“载来见彼王”[16](P88)相合。又《诗·大雅·皇矣》“帝谓文王,予怀明德”,上博一《孔子诗论》简7引作:

李锐先生指出《墨子·天志(中)》引作“帝谓文王:予怀明德”,而《墨子·天志(下)》引作“帝谓文王:予怀而明德”,“尔”“而”可通[17](P32)。反之《,诗·周南·卷耳》“维以不永怀”“维以不永伤”,这两句,安大简《诗经》皆无“不”字[4](P74)。《诗·周南·柏舟》“之死矢靡它”“之死矢靡慝”,这两句,安大简《诗经》皆无“之”字[4](P126)。由此可见,同样的《诗经》,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其语句的字数并不是一字不差。

或谓此诗上下文皆以四字为句,此句疑当从《毛诗》,“不”字为衍文。当然《,诗》中以四字为句是正例、常例,但就此诗而论,如“女炰烋于中国,敛怨以为德”“时无背无侧”“以无陪无卿”“天不湎尔以酒”“人尚乎由行”“内奰于中国”“匪上帝不时”“虽无老成人”“枝叶未有害”“在夏后之世”,足见诗人不拘拘于字数之多寡,而但以情感之是否宣泄为主。所以海昏《诗》多一“不”字,在没有其它反证的情况下,似不能轻易地以常理而加以否定。

关于“而秉义类,彊御多怼”这句,郑笺云:

义之言宜也。类,善。女执事之臣,宜用善人,反任彊御众怼为恶者,皆流言谤毁贤者。

宋儒朱熹将“义”解释为“善”,谓“言汝当用善类、而反任此暴虐多怨之人”。清人陈奂、马瑞辰认为“义类”两字都是“善”的意思[18](P639-640)。俞樾《群经平议》卷十一“而秉义类”条曰:

《笺》云:“义之言宜也。类,善。女执事之人,宜用善人。”樾谨按:下文即云“彊御多怼”,与此一气相承,无不用此反用彼之意。然则郑解“义类”为宜用善人,非经旨也。《尚书·立政篇》:“兹乃三宅无义民。”《吕刑篇》:“鸱义奸宄。”王氏念孙曰:“义与俄同,衺也。”引《大戴礼·千乘篇》“诱居室家,有君子曰义”及《管子·明法解篇》:“虽有大义,主无从知之”为证。此经义字亦俄之假字,类与戾通。《周书·史记篇》:“愎类无亲。”孔晁注:“类,戾也。”《说文·犬部》:“戾,曲也。”然则义类犹言衺曲也,“而秉义类,彊御多怼”,言女执事皆衺曲之人及彊御众怼者也。《昭十六年左传》:“刑之颇类。”义类与颇类同,颇、义古同部字。[19(]P179)

《战国策·秦策三》:蔡泽曰“:质仁秉义,行道施德于天下,天下怀乐敬爱,愿以为君王,岂不辩智之期与?”

《盐铁论·本议》:君子执德秉义而行,故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20]

可见“秉义”为古人的成词。

总之,海昏《诗》此处的异文无论是误字与否,都可以解释为“不循轨迹”。不过,“秉义”是正面积极意义的,而“不术—遹〉”是负面消极意义的,合在一起,似不太好解释。诗人盖谓:汝殷商之王以秉执道义为名,却不循辙迹,乃务为强暴,故招致多怨。或者“义”字当从俞樾说为“鸱义奸宄”之“义”,言“汝殷商之王不循辙迹而步入邪涂”。

如果此文的说法有些许道理,这说明海昏《诗》的异文,对我们理解《诗》旨,对《诗经》文本的阐释,更多了一些思路。

上引俞樾读“义类”为“俄戾”,是邪曲的意思。我也一直以为俞说较切合《诗》意,所以在刚看到海昏《诗》作“而秉义不术〉”的时候,就曾想过:“不”字为衍文,“”疑是“术”之误字,此“〈术〉”同《孙膑兵法·地葆篇》“凡地之道,阳为表,阴为里,直者为纲,术者为纪”之“术”,蒋礼鸿先生读为“遹”,迂回的意思[22](P158)。这样,海昏《诗》“而秉义(俄){不}术—遹〉”,则与《毛诗》之作“而秉义类”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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