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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商君书》解读“商鞅变法”

2021-02-18吴健峰

科学与生活 2021年30期

摘要:公元前四世纪由卫国人商鞅主持的秦国变法是我国古代社会变法改革过程中最成功的一次。代表商鞅主要思想主张的《商君书》成为后世研究“商鞅变法”的重要理论依据。

关键词:商鞅;商君书;变法

1第一阶段--中央集权制的确立(前359年~前351年)

商鞅首先确立“法自君出”,即国君拥有唯一的立法权,通过立法权的归属维护君主拥有统治权的唯一性。“权制独断于君则威;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重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商君书·修权》文中大部引文出于《商君书》,后直取篇名)所有法令必须通过国君的确认才能生效;除君主外,任何人无权擅改法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构官员、贵族和百姓必须遵守新法。商鞅以此确保法令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另一边要求从上到下各级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军功和农耕成果的奖励政策的落实,鼓励民众积极投入到国家生产建设和对外扩展的战争中,在这样的赏罚政策激励下,商鞅推行的新政取得了非常好的治理效果。

“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农战》)“农战”成为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改革的核心,他推出的第一道法令便是《垦令》,大力推行土地私有化,鼓励百姓开荒垦田,通过立法保障百姓对土地的所有权,加强对百姓在经商、酿酒、聚会、地方武斗等耗费民力、浪费资源等方面的约束,遏制平民弃农从商现象,促使百姓专心从事农业生产。其次是奖励耕织,刺激生产,表彰劳模。激发平民的生产热情,将在劳动生产上有突出贡献的奴隶,恢复为平民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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