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舞蹈表演的整体性创造
2021-02-18卢启迪
科学与生活 2021年30期
卢启迪
摘要:舞蹈是现场表演艺术,演员所从事的是建立在编舞者艺术想象力基础上的二度创作,同时需要观众的感知力、想象力和审美参与,也需要理论家的舞蹈批评。应该说,舞蹈表演的实际构成离不开舞蹈表演、舞蹈创作和舞蹈审美诸要素。因此,要认识它的本体特质和基本功能,不仅需关注其各个构成因素,更应树立起整体性概念。
关键词:舞蹈表演 整体性 创造
舞蹈表演的最终目的是要呈现完美的舞蹈形象,旨在感动观众,引起美感,达到预期的艺术效果—为观众提供高层次的审美享受,这同样讲求整体性。为实现这个目标,舞蹈形象创造必须来源于社会生活、文化积淀和舞蹈实践并融合姐妹艺术的精华。
一、舞蹈形象创造的整体性
舞蹈既是具有独立品格的艺术,同时又是综合性艺术。舞蹈创作除以舞者的形体语言为核心外,其形象塑造离不开与音乐、戏剧、雕塑、绘画、等诸多艺术门类的融合和综合体现。因此,一个优秀的舞蹈作品既要开掘作品的思想内涵,又要追求外在形象和内在气韵的有机结合;既要考虑艺术形象所传达的意义,又要追求形象的生动逼真……在此过程中,必须注重与音乐的配合(含:对节奏、旋律的配合、情绪的渲染、总体格调、气氛的把握等),关注舞蹈语言的构建〔含:动作风格、韵律、技术技巧及其特定情景中的情绪、意绪的体现等等)如果不考虑整体性,将无法综合上述的诸多因素,创造有意味的舞蹈形象,使欣赏者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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