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广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因素分配法的思考
2021-02-13谭洁
广西民族研究 2021年6期



【摘 要】因素分配法是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公平公正分配的重要手段和有力保证,所考虑的客观因素包括财力缺口、石漠化防治、森林覆盖、国家级保护区、漓江保护等。广西在运用因素分配法的过程中还存在生态扶贫产业发展因素缺位、因素分配法未充分考虑地方财力水平差异、因素分配法未全面反映生态环境治理成本等缺陷,对此,提出如下完善对策:以生态保护红线作为选取客观因素和确定相关生态功能区面积的重要参考、在石漠化防治因素补助额测算方式中增加石漠化治理成本因素、增加民族自治地方补助因素、增加生态产业扶贫补助因素。
【关键词】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因素分配法
【作 者】谭洁,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民族法与区域治理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广西南宁,530006。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21)06-0019-0010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回顾
因素分配法是财政常用的资金分配方法,是指按照选择确定的因素设置相应的权重,以此设计公式对一定量的资金额度进行计算分解,得出不同地区或者不同项目的资金分配数额。一方面,因素分配法要求选取客观因素进行公式化分配,转移支付测算办法和分配结果公开;另一方面,因素分配法有赖于信息系统的健全,健全的信息系统包括统计数据选取全面、数据信息系统完善、统计方法先进、收支项目的核定具有统一的计量标准、具体业务部门之间形成高效运转的综合网络系统和便捷的信息交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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