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生态保护中“原真性”目标初探
2021-02-12贾宁李玮陈永柏李翀
贾宁,李玮,陈永柏,李翀
(1.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生态环境工程研究中心,北京 100038;2.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武汉 430010)
长江经济带覆盖9 省2 市,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我国半壁江山,区域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地位十分重要。自2016 年以来,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的指导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特别是在水环境方面,全流域优良断面比例从2016 年的82.3%提高到2020 年的96.7%,劣Ⅴ类水体在2020 年首次消除[1]。尽管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水生态系统退化态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主要表现为长江水生生物资源衰退、湖库富营养化格局发生改变、湿地生态功能退化[2],目前已成为长江流域最主要的问题[3]。
2020 年11 月14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持续开展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保持长江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首次对长江生态保护工作提出了“原真性”的要求。作为一个尚未广泛使用的概念,“原真性”指什么,在生态保护修复领域有何含义?“原真性”对长江流域生态的改善工作有哪些指导意义?本文对此进行一些初步探讨。
1 “原真性”含义
1.1 基本含义
原真性,翻译自英文单词authenticity。authenticity 一词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在希腊语和拉丁语中有“权威的”(authoritative)和“原初的”(original)含义。在第9 版韦氏新大学词典的释义中,authenticity 有original(原初的)、real(真实的)、trustworthy(可信的)三层含义[4]。
1.2 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术语
中文“原真性”作为一个学术术语,目前主要用于文化遗产保护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