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东阳马生序》中的法律思考
2021-02-12王木木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1年12期
关键词:法律
文/王木木

《送东阳马生序》是明代文学家宋濂写给同乡后辈马则君的一篇赠序,文中通过叙述自己早年艰难求学的经历,以此勉励后辈珍惜良好的读书环境,专心治学。这篇文章被收录在我国人教版初中《语文》九年级下册课本中。今天,让我们重读这篇文章,在聆听宋濂对后辈真诚劝诫和殷殷期望的同时,一起找寻里面的法律问题吧。
“余幼时即嗜学。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
宋濂在《送东阳马生序》的开篇就直接描写了自己年幼时对读书的渴求以及身处的环境。宋濂年幼时喜欢读书,但他家中非常贫困,没有办法买书来看,所以他经常向藏书的人家借书,亲自抄写并且约好时间归还。冬天天气非常寒冷,砚中的水冻成了坚冰,宋濂的手指也冻得不能正常弯曲了,但他仍然不放弃抄书。抄完之后,宋濂赶紧将书送还回去,不敢稍稍超过约定的期限。所以,人们多会把书借给他,他也得以博览群书。
抄书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
宋濂因家中贫困,没有钱去书店买书,所以只能向别人借书,将书在纸上抄写一遍。这种抄书的做法是否涉嫌侵犯著作权呢?
著作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如文字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