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协同综治之路
——以瓯海区矛调中心为例
2021-02-12周锦如
时代人物 2021年33期
周锦如
(温州大学法学院 浙江温州 325000)
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化解在基层 。”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应有之意。一直以来,我国基层纠纷化解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基层纠纷的源头化解力度不足,如何从源头减少纠纷的数量缺乏有效可行的路径机制;受制于科层制的政府组织结构,基层解纷资源严重匮乏;党委、政府部门、公检法等基层解纷主体之间各自为政,协同机制缺乏,未能形成解纷合力;忽视民间社会解纷力量的协同参与,社会力量如何引入、如何参与基层纠纷化解缺乏有效机制。因此,完善基层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亟需将其置于社会综合治理的整体框架下,重新审视机制的功能定位,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和数字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构建协同综治的基层纠纷预防化解综合机制。
而与之呼应,浙江县级矛调中心的成功建设,为基层纠纷多元化解开创了一条协同综治之路,打开“中国之治”新窗口。其中温州市瓯海区在社会纠纷协同综治领域先试先行,积累了丰富的基层纠纷预防化解的机制建设经验。
瓯海区矛调中心的实践探索
团队作战,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一是优化功能布局,实现中心机制常态化运作。瓯海区矛调中心搭建纠纷调解、信访接待、诉讼服务、劳资调裁、公共法律服务、综治指挥等“十位一体”的综合解纷平台,并将中心划分成大调解区、诉讼服务区、联合接访区、综合受理区等六大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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