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青年忧患意识探索
2021-02-12霍锐
时代人物 2021年33期
霍 锐
(北京警察学院 北京市 102202)

在中华民族五年前的历史长河中,先辈们给我们留下了无数的精神财富。当中华文明处于萌芽时期,人民在面对自然灾害、丛林野兽、部落冲突面前,就有着强烈的安全意识。如“女娲补天”“神农制五谷”“黄帝统一东夷、九黎二族”等,这些是中国最早出现的安全意识,也是最早形成的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下,以人民生活为主的安全概念。在接下来的历史长河中,国家安全思想随着文字和书籍被保存和流传。如欧阳修《新唐书·魏征传》[1]中写道“不念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左丘明写道“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扬雄《冀州箴》中写道“治不忘乱,安不忘危”等都体现了安全观的思想。还提到了“如乐之和,无所不谐”,体现了“以和为贵”的思想。由此可见,在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国家安全观念中“安不忘危”“以和为贵”等思想仍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总体国家安全观在上下五千年的知识蕴藏下,蕴含着浓郁的“中国味道”。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容在我国《国家安全法》中,第一章第二条对国家安全的概念有明确标注:“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国家安全法》的制定[2],是以国家安全核心利益保障为目的进行界定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概念的提出,实际上是对我国国家安全历史的总结,更是国家安全理论与实践的成果。……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