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强度对资源型企业实质性创新产出的影响
2021-02-04成琼文丁红乙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21年2期
成琼文,丁红乙
(中南大学 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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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政府补贴是否以及如何高效发挥创新激励效应成为中国政府、实业界和学术界关注的重要课题。关于政府补贴的有效性,综观现有文献,既有学者认为,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产生显著的积极效应[1-3]。也有学者认为,上述政策没有发挥预期激励效应,要么作用不明显,要么对企业创新产生挤出效应[4-6]。例如,在政府补贴背景下,企业创新成果仅仅表现为总体数量增加,其中可以为企业带来核心竞争优势的实质性创新成果速度缓慢。基于创新动机角度,实质性创新是指企业以追求“高质量”创新为目标,更加注重创新成果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强竞争力特征的创新实践。与以获取财政补贴为目的,盲目增加“数量化”或“速度化”创新成果的行为有本质区别[7]。
实际上,政府补贴价值效应研究主要呈现3个特点:第一,多关注补贴的平均激励效应,忽略了如何设计出合适的补贴强度区间,从而最大化政府补贴的价值效应。第二,基于社会资本理论和中国特殊的制度环境,政府补贴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资本,其实际经济效果可能受到企业政治关联等背景因素的影响。然而,目前将政府补贴、政治关联和企业创新产出置于一个统一分析框架,深入探索政治关联情境效应的研究亟待拓展。第三,企业创新是包括投入、产出、价值转化的一系列过程,然而大量文献仅以研发投入、创新产出或创新绩效中的某个维度衡量企业创新,没有将企业创新视作一个动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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