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互动式教学法的发展与教学实践
——以“国际商法”课程改革为例
2021-02-04王琛,杨念,刘芳
河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王 琛,杨 念,刘 芳
(1.北京农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2206;2.河北金融学院 大数据科学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互动式教学最早起源于哈佛大学“案例教学法”,后经不断发展归纳为互动式教学[1]。国内学者针对互动式教学从教学模式、教学目标、内涵讨论等[2-4]展开了丰富的研究。从教学模式上,认为互动式教学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通过交互影响建立起来的互助式合作的教学方式[5]。在教学目标和内涵的研究方面,任红杰[6]认为该方法是通过师生间知识的传递,达到能力与素质协调发展。国外互助式教学的发展偏向于利用互联网等工具,已经进入在线互动阶段,包括聚焦式教学[7]、可视化交互[8]等实现手段,并强调clicker等系统工具软件的嵌入。总结国内外关于互动式教学的研究可以发现,国内研究主要从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强调互动式教学的发展,而国外更注重实现师生互动的手段和工具,但对互动式教学法认识的核心观点是一致的,即该方法是新型师生关系构建的基础,是符合现代教学理念的教学模式,同时是实现复合型人才教学目标的重要教学手段。随着国内高等教学模式的不断创新,国内外的互动式教学发展思路实现了一定融合,例如国内基于雨课堂、钉钉、腾讯课堂等多种软件平台的互动式教学活动广泛开展,进一步促进了课堂内外互动式教学的发展与实践。
高等教育中开展互动式教学与其他层次教育相比,具有其独特性和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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