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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我到生活世界:生活论美育的五个环节

2021-02-03林玮

美育 2021年6期
关键词:个体美学美育

“美育”一词的内涵相当丰富,它可以指一种具体的教育教学方法,也可以指人在审美状态中成长的过程,甚至可以指美对人的濡染作用。而从中国传统美学来看,审美和教育之间有着天然的共通性。这种共通性很突出地表现在人与自然的交融之中,即所谓“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

这种状态往往发生在一种整体的审美语境之中,典型者如《论语·先进》中曾子所描绘的“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在这里,审美状态的生发有一个明显的切入点,就是“舞”和“咏”,亦即艺术。有了艺术之后,人郁积于心的情感得以抒发,进而向外彰显,与外界产生某种共通感,实现情景交融,以景之情强化人之情,达到“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的效果。这种美育可称为“人生论美育”,就是要把自己的人生活成高雅的艺术品,随时呈现优雅的生活姿态。现代以来,在“美学东来”的语境中,这种中国传统美学的思路被赋予了对抗性色彩,被认为具有精神救赎之意,也就是要使人成为真正的人、完整的人和审美的人。

在经过了工业社会洗礼之后的当代,上述“人生论美育”历程遭遇了新的语境,它突出表现在全球化借由智能互联网骤然来临。面对如是之大变局,美育应该如何转向?本文尝试通过五个环节,就该问题进行简要阐述。

第一环节:情为基础

无论中国或西方,美学都以人的情感为基础。也就是说,审美总是要激发人的某种情感,进而冲破常态(日常生活)的束缚,实现某种想象的自由。丰子恺曾说:“纯粹的知识和道德全是枯燥的法则的纲。这纲愈加繁多,人生愈加狭隘。”[1]而要实现这种基于情感的想象自由,主要凭借对象是各式各样的艺术(品)。

因此,美育应该是以艺术教育为主体的,特别是诉诸感官又能引起深刻审美体验的“美的艺术”(Fine Arts)。这种艺术所引发的情感不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普遍情感,如生气、怨恨、快乐、愁苦、嫉妒等,而是一种“美的情感”。中国古代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中就有“君子美其情”的表述;近代王国维在《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一文中也提出,艺术的目的在于“唤起美情”,艺术是“唤起美情之最适之形式”。这是一种偏向高雅层次的情感,也可以叫作“诗意”。

第二环节:趣为中介

艺术是靠什么喚醒情感、维持情感的呢?主要是“趣”,如情趣、趣味、志趣等。有了“趣”,人们就会对艺术爱不释手、流连忘返,进而沉浸于它所构造的情感世界之中。这就把艺术与情感关联了起来。近代美育大家,无不标举“趣”,梁启超谈“趣味”,朱光潜说“情趣”,丰子恺则言“真趣”,其实就是一种把人生意义艺术化的表现,或者说是在艺术审美(包括自然山水)中发现的人生意义。通过品“趣”这种值得玩味、富有内涵的行为,人与世界发生了关联。

读诗、看戏、赏曲,乃至听雨、品茶,都是美与人生相勾连的关键性中介,其中最要紧的就是“趣”。有“趣”,则大千世界蕴含在方寸天地(如一幅画)之中,人的想象力、归属感与创造性得以被激活;无“趣”,则大千世界了无意义,黯淡失色,人便成了行尸走肉。在这里,“趣”几乎就是生命本体。因此,美育不仅要让学生掌握艺术创作的技法和技巧,也不仅要让学生掌握艺术史论的脉络与结构——这些都是知识,而是要让学生能够品味到“趣”的存在,在某种“趣”(行为)中找到情感的生发处,进而为自己打开一个大千世界,即鉴赏。特别是要培养出某种看似无用的趣味,美育才能对个体情感有所介入。其反面,如论者言:今之书法教育多只关注“如何写好字”,而“这个办法并不成功”,因为“很多上过书法课的人,在之后的生活中依然不能欣赏书法作品”[2]。

第三环节:育为目标

在以“趣”为中介的基础上,人已经有了成为完整的人的可能,因为他/她在“趣”之中发现了一个与此生此世不同的诗意的世界。这一过程的发生,其实就是个体的美育。很多美学家都对此作过深刻阐述,如唐君毅之“感通”、朱光潜之“移情”、梁启超之“移人”,乃至今人所谓“共情”,基本内涵都是审美主体完全融入审美境界之中,审美感受与审美对象浑然一体。在这一过程中,个体经过濡染与熏陶,其趣味也就会从表面的爱好转化为“乐”(lè)。《论语·雍也》中说“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就是倡导“乐”高于一般的“趣”。

就个体来说,这一过程的至高境界就是“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亦即审美主体在审美过程中实现了自我的精神自由。曾子描述的“浴乎沂,风乎舞雩”和孔子所作点评“吾与点也”,都是对这一个体状态的肯定。这一进路是清晰的,在宋代之后也成为整个传统儒家所谓“寻孔颜乐处”的重要话头。

但是,美育不仅作用于个体,它还需要作用于群体。个人的“乐”要变成具有影响力的文艺传播,亦即“乐”(yuè),才能使美育具有“群育”的作用,使群体间彼此包容、社会趋于和谐。《孟子·梁惠王下》中所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就是倡导把立足于个体解放的“人的美”转化为“社会的美”。在中华文明礼乐教化的逻辑里,这就是“礼主别异,乐主和同”(马一浮语)。而正是在这一逻辑中,美不是独立的精神自由,而是有着很强的道德性。从古至今,中国的美学家几乎没有主张彻底唯美的,都在美中融入了真与善。

第四环节:化为愿景

个体的审美可以偏向自由,在自由中对社会的礼俗有所突破,行为艺术、装置艺术往往多着眼于此。但就富于群体意义的美育来说,就不得不考虑审美与社会公序良俗之间的协调关系。美育不只是要培养艺术家,更重要的是要让整个社会形成彼此欣赏、充分包容的精神空间,让个体的自由能够得到更多释放与认可。费孝通说“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即此谓也。

因此,美育的起点虽然只是培养个体的审美情趣,但它追求的愿景却是要整个世界或曰“人类社会”都能实现“化”的效果。个体实现“化”的效果,无非是如陶渊明在《形影神赠答诗》里描述的“纵浪大化中”;而群体实现“化”的效果,则是“永久和平”得以实现的美学可能,这对全球化时代来说更加重要。近代中国就曾经历过全球化,而今天的中国面临的是更深层的全球化。前者引发的“刺激—反应”让中国人痛彻地认识到传统中存在的问题,催生了新文化运动;后者引发的“刺激—反应”则让中国人深刻地认识到传统不能丢,故而强调文化自信、文化兴国。

站在全球化的视角下,美育的目标是要使世界“化”为审美空间,不同文明之间能够彼此包容,能够从他者文明中寻找到“趣”,并以此拓展自我对世界的认知,实现文明共生与交流互鉴。正如习近平主席在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所言:“人类文明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因为平等交流而变得丰富多彩,正所谓‘五色交辉,相得益彰;八音合奏,终和且平。”

第五环节:返真成俗

上述“人生论美育”是一种人生艺术化的追求,即要“让生命重归于深情、高尚、生动与诗意,让生命复归于本真、从容与和谐”[3],也就是笔者曾撰文提出的“重建优雅的生活姿态”。但这种优雅的生活姿态,并不能脱离庸俗乏味的日常,而应该使日常“点铁成金”。人是成长于日常之中的,需要在普通的生活中体会生命的意义与价值。王小波在小说《红拂夜奔》中写道:“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这句话反之亦然——一个人光有诗意的世界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有此生此世。

絕大多数人都生活在流水线与快递车之间、文山会海与颠勺炒菜之中。这样的生活几乎没有谁可以免俗。在物质不够丰盈的时代,美、艺术、诗人在精神上往往是超拔于世俗的,这无可厚非,他们需要成为世俗生活的某种榜样。但随着中国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共同富裕逐渐成为现实,高高在上的美学也应该步入凡尘,把过于偏重自我、偏重“无所为而为的玩索”(朱光潜语)转向日常生活,让每一个人都能从自己的生活中找到趣味和活下去的理由。正如宗白华所言:“我们任何一种生活都可以过,因为我们可以由自己给予它深沉永久的意义。”

在此,特别要强调“群”中之“俗”。人类已经进入了智能互联时代,当互联成为普遍语境时,人却更加倾向孤独地生存。譬如,一个人观看的手机小屏逐渐替代了众多人一起看的电影大屏,电竞游戏、宅家刷剧、网络购物等,都是自我行为。它们是“俗”,但不是“群”。在这样的语境中,还强调偏重自我的审美,就很可能脱离自我与他者的关联,进而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疏离,对人世间难免存在的苦难、纠缠和孤独显出某种程度的忽视。审美主体失去对他者世界的赞赏,也就没有了“美美与共”的可能。所以,既要“俗”(日常),也要“群”(全球),这才是走向生活论的美育。

(林玮/浙江大学影视艺术与新媒体学系)

注释:

[1]丰子恺.关于学校中的艺术科[M]//丰子恺文集(艺术卷二).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1990:226.

[2]刘九洲.新时期书法教育刍议[J].上海艺术评论,2021(4):82-83.

[3]金雅.为什么重提“人生艺术化”[J].艺术百家,2012(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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