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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构建民事专业合议庭的背景、样本与反思

2021-02-01杨艺红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8期

杨 艺 红

(河南科技大学 法学院,河南 洛阳471023)

为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模式,优化资源配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科学设置审判组织”成为具体目标之一(1)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五个“五年改革纲要”中,审判权力配置与运行贯穿始终,其中,“四五改革纲要”更是作出详尽规定。。作为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相对于独任庭,合议庭运作涵盖审前准备、开庭审理直至裁判作出全部诉讼环节。在适用范围上,除简易程序外,民事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均应组成合议庭,立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其也有更为系统、详细的规定(2)目前,针对合议庭已形成《人民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2010年)、《关于完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制度的若干意见》(2007年)、《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2002年)等体系化规定。。近年来,尽管“繁简分流”推进、简易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确立、独任制适用范围扩大对合议庭在案件审理中的“权重”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其基础性审判组织地位从未改变(3)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等开展试点,试点法院属于中级人民法院,包括本院及其所辖范围指定基层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试点”中也形成了“河南主审法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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