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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聊斋志异》与清代侠义主题的温情化*①

2021-02-01王昕

王 昕

(中国人民大学 文学院,北京,100872)

“游侠一道,可以济王法之穷,可以去人心之憾。”(1)李景星著、陆永品点校:《史记评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17页。自《史记》而下,慕侠心理与任侠行为就成为诗歌、小说表达的一个重要主题。“身在法令外,纵逸常不禁。”(2)张华:《博陵王宫侠曲》,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612页。侠义的本质是以武犯禁,是一种向不公道的命运或体制抗争的精神。每一个时代和个人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侠义观念的书写。这个古老而富有生命力的主题,随着时代演进而各有侧重。

李白《侠客行》云:“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元禛《侠客行》则说:“侠客不怕死,怕在事不成。事成不肯藏姓名,我非窃贼谁夜行。”这两首唐代的诗歌,就包含了侠义主题的内在立场和诉求的冲突。李白歌咏的是侠客功成不受报;元稹诗中的侠客则欲求身后名。一面是民间对侠客崇高到没有自我的期许;一面是为侠者本人对事功名誉的渴望。这种张力在后世的侠义故事中,被赋予了丰富的面向。

以《聊斋志异》为代表的清代文言小说,在侠义书写上呈现出与白话侠义小说不同的进路。在这样一部包含500余篇故事的文言小说集中,侠义主题所占比重虽然不大,却能在众多篇章中别树一帜,是因为蒲松龄赋予了侠义主题以鲜明的温情化民间色彩。《聊斋志异》中的侠者有文言小说中惯有的仙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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