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对公司治理作用机制的检视与重构
2021-02-01陈雪
绥化学院学报 2021年11期
陈 雪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 100088)
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市场竞争会驱使作为公共信息的提供者向社会供给准确无偏的信息,为此市场的信息总是充分和对称的。但是,在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这就将我们推入了一个两难困境: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导致我们必须借助于公共信息提供者的信息搜寻工具和媒体报道行为;但媒体报道普遍存在的偏差现象,又影响着媒体的公司治理功能的发挥,这是我们研究媒体的公司治理作用的基点。本文拟研究的问题是:在完善公司的外部治理环境时,如何尽可能地克服媒体报道中的偏差现象,并且,在媒体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机制中,主要机制是否只有引起行政介入这种次优路径,我们又该如何优化?本文拟在回答以上问题的基础上,重构媒体的公司治理作用的机制,完善媒体在发挥公司治理作用中的配套机制。
一、媒体公司治理作用
在拥有相对宽松和自由的外部环境、报道能够通畅的传播、报道能够促使公司改正违规行为的条件下,媒体报道具有改进公司治理的功能。通常情况下,媒体没有其他公司的所有权,也无法对这些公司形成控制。媒体报道对公司形成威慑,主要是通过三种间接的作用机制途径。一是声誉机制作用的发挥。在私有产权明晰、经理人市场发育充分的基础上,媒体的公司治理作用发挥主要是通过对经理人声誉产生影响而实现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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