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背景下河北地方应用型高校招生应对性建议
2021-02-01宋建卫姚恩博成亚伟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应用型
宋建卫,姚恩博,成亚伟
(石家庄学院 学生工作部,河北 石家庄 050035)
根据2014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统一要求,[1]作为第三批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之一,河北省政府于2019年4月正式发布《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河北省新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改革。根据此方案,2020年,河北省高招录取本一、本二批次合并;2021年,实行“3+1+2”选考科目,按照“专业+学校”填报志愿并投档录取的新招生录取政策在河北省全面落地落实。
新高考改革后,河北省招生录取工作较以往变化显著,主要体现在合并本科批次、全面实行新选考科目模式、不再区分文理科、按照“1个专业(类)+1所学校”的方式填报志愿并投档录取。以上变化打破了既往招生录取政策多年来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局面,促使考生选择高校和专业的平衡点发生改变,导致各层次高校间生源质量重新洗牌,进而倒逼各高校招生专业设置的优化重组。面对招生录取政策的剧变,河北省内高校特别是地方应用型高校,惟有主动走出舒适区,积极采取有力举措,切实破解发展瓶颈,在保证生源持续稳定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生源质量,才能在未来的招生竞争中赢得先机、获得发展。
本文不做政策层面的探讨,仅对新高考改革背景下招生录取政策的新变化及其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以期探索并提出较为合理有效的应对性建议,促进河北地方应用型高校今后的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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