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主行从”与“知难行易”
——贺麟对王阳明“知行合一”观的批判与重构
2021-02-01叶茂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叶 茂
(江苏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知行合一”是阳明心学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概念,王阳明多次提到,“某今说个知行合一,正是对病的药。”[1]5,“知行如何分得开?此便是知行的本体,不曾有私意隔断的。”[1]4“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1]47但王阳明并没有对“知”和“行”的概念做出一个明确的界定,为此,学界一直以来便存在着诸多争论。蔡元培在解读王阳明“知行合一”说时,将“知”理解为“德性之智”,将“行”理解为“动机”[2]50-51。冯友兰认为,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知”是“良知”,“行”是“致良知”[3]952。张宗元、林科棠则主张,“知为理论、为理想,行为实际、为实现。”[4]436可见,由于王阳明未对“知行”做出清晰的界定,后代学者对此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有的侧重于知,有的侧重于行,有的认为知行处于同等地位。因此,高正乐先生称:“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命题素称难解。”[5]
贺麟作为民国时期的著名学者,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深入挖掘,从不默守陈规。他主张对知行问题进行重新讨论,并希望能从新的讨论中了解到知行之间的真关系,为道德行为指明理智基础。在贺麟的学术体系里,人的意识有着独特的地位,它决定着、规定着人的行为。因此,贺麟主张只有在真理(知)的指导下才能提及道德行为(行)。贺麟的知行合一观并非只有伦理尺度,更体现着认识论的尺度,其理论基础是体用观。贺麟从相对和绝对两个角度论及体用观,并相信知为体、行为用,在此基础上,重构了以“知主行从”为逻辑关系、“知难行易”为价值关系的“知行合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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