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新学的朴素辩证法思想
2021-02-01高建立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1期
高 建 立
(商丘师范学院 人文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王安石,江西临川人,字介甫,生于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卒于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是我国北宋时期的政治改革家、思想家,新学的代表人物。其在实践上,对北宋社会进行了一系列变革,在思想上奠定了荆公新学的基础,开了北宋一代新学之风。王安石新学思想中含有丰富的辩证法内容,本文试作如下分析。
一、“道立于两”
王安石向以儒者自居,但在思想实践中却对儒家思想进行了改造,从而形成了自己朴素的辩证法思想。“道立于两”的命题,是王安石解释《洪范》“五行”时讲到的。“道立于两”的“道”,是物质实体还是自然法则?从“言道之主”[1]37上立论,“‘道立于两’,就是气分为阴阳”;从“言道之变”[1]37上立论,“是把浑沌元气的演化之‘道’进一步概括为‘道立于两’”。
“道立于两”的确有“行”的意思,但也不乏物质实体的内容。王安石说:“言道之主,故曰‘万物将自宾’。”[1]37这是明确肯定世界本原是“道”的观点。作为本原性的“道”,分作“体”和“用”。“道”就本体而言是绝对的,自身不生不灭,王安石称之为“混成之道”[1]29。这个混然而成的浑朴状态之物的自身有没有矛盾存在?就是说自然界的原初状态是不是“道立于两”?关于这个问题,学界几乎都认为王安石“道立于两”的观点是不彻底的。如认为王安石把体与用分离,把元气与冲气分离,而归根结底是承认元气之不动为道之体,承认最后的静,认为必须有最初的一击,必须反于静;还有认为王安石在他的哲学体系中,除了“元气之不动”以外,一切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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