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探索与经验启示
——来自绍兴市的调查分析
2021-01-31孙仕龙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2021年3期
孙仕龙
(绍兴文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绍兴 31200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要求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维度,因其在政府层级、资源集聚、风险化解等方面的作用和优势,成为撬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支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1]。在此期间,理论界就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概念、特征、内在逻辑、推进路径等展开探讨。如有的从社会学意义上探讨市域社会治理的概念内涵、治理主体、控制手段等;有的提出以人的现代化为着眼点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内在逻辑和五大推进路径;有的提出以公共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承载力为基础、以创新社会治理系统为核心、以社会力量支持为关键,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1)参见陈成文:《市域社会治理:一个概念的社会学意义》,《江西社会科学》,2020年第1期;徐汉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内在逻辑与推进路径》,《理论探索》,2020年第1期;姜晓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认知与实现途径》,《社会政策研究》,2019年第4期。。这些研究成果为理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益启示。
绍兴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始终围绕着“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坚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持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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