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背景下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探讨
2021-01-30唐颖
上海商业 2021年9期
唐 颖
一、引言
自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放管服”以来,“放管服”政策体制改革已经逐渐深入国家治理中的各个领域。同时伴随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减税降费的推进,国家税务从管理体制机制等各方面优化服务、简政放权于纳税人。根据中投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0—2024年中国中小企业深度调研及战略规划研究报告》,中小企业数量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的97.8%、实现营业收入占规上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6.7%。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只有充分认识不断变化的税务环境和政策,利用财税大数据,做好税务风险管理,才能确保正常运营及长远发展。
二、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主要表现形式
1.财务会计处理方面的税务风险
基于不同目的制定和发布的税法、会计准则在对会计六要素的确认计量上存在不同的规定,税务与财务处理存在差异。收入确认处理的差异:企业发生的行为在会计处理角度不需确认为收入,而税法角度需确认并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如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用作市场推广、外购的商品无偿赠予他人;成本费用确认处理的差异:税法对某些费用确认限制具体比例,超过部分需要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加以调整,如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收入5‰,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得扣除;资产确认处理的差异:税法上对资产的初始计税基础通常比财务会计处理中对资产的初始成本确认小,后续计量上税法确认比会计确认要严格,如对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以选择,而税法按直线法计提。……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