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驱动下京津冀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合作治理模式创新研究
2021-01-30叶陈毅
商学研究 2021年3期
叶陈毅,杨 蕾,管 晓,赵 桐
(河北地质大学 会计学院,石家庄 河北 050031)
一、引言
京津冀地区是中国北方最具活力的城市群之一,是国家乃至世界重要的经济圈。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并将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地位。当前我国已进入“信用经济时代”,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信用缺失等问题造成的直接与间接损失高达5855 亿元,相当于我国年财政收入的37%,导致我国无效成本占年均GDP的10%~20%,信用缺失等问题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从2013年北京、天津、河北联合签订经济合作协议,到2014年又签订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京津冀地区金融合作协议,再到2015年签订的《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框架协议》,为京津冀区域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指明了方向、营造了良好的经济和政策环境,同时也表明经济一体化的广度和深度都更加多样化,寻求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治理模式更加迫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的一系列指示,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京津冀地区信用合作共建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基础方针。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及2020年12月颁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是我国数字经济建设的重点议题和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