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部门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1-30
山西财税 2021年10期
关键词:管理
财库〔2021〕36号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贯彻预算法实施条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有关规定,我部对《部门决算管理制度》(财库〔2013〕20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部门决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部门决算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
部门决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的部门决算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各部门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涵盖范围与部门预算相对应。各单位是指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含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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