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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财产保险发展现状

2021-01-29吉林财经大学张芯源

商展经济 2021年13期
关键词:保险市场财产保险保险公司

吉林财经大学 张芯源

1 农村财产保险概述

1.1 财产保险的定义与作用

1.1.1 财产保险的定义

财产保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广义的角度来看,财产保险主要是对财产以及财产相关的可保利益当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而从狭义的角度来看,主要是保障以物质性财产为基础的一种保险安排,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指的是第二种保险。

1.1.2 财产保险的作用

(1)风险分散。因为保险是遵循大数定律的风险集中和分散过程,所以当被保险人的财产发生风险时,风险将转移给所有被保险人,从而使所有被保险人都将承担风险,即共同承担风险、分散风险。

(2)资金融通的作用。将被保险人的保险费缴纳给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将投入大量保费来发挥资金融通的作用。

(3)社会稳定。没有保险的被保险人面临风险时,有可能导致被保险人从事违法活动。有了保险,被保险人将不会蒙受巨大的损失并使社会稳定。

1.2 农村财产保险介绍

1.2.1 农村财产保险的定义

农业财产保险主要是对农业相关从业者在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业等方面遭受的自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疾病风险等提供的一种保障性质的保险。

1.2.2 农村财产保险的类型

(1)农业保险按照农业分类不同分为:种植业及养殖业两大类。

(2)如果按照风险发生的损害类型则可以分为:自然灾害、病虫害、疾病,以及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3)按保险责任的范围可划分为:基本险、综合险以及一切险。

(4)按照保险赔付办法可以分为:种植业损失险以及收获险。

1.2.3 农村财产保险的作用

(1)更好地抵御农业灾害。

农业生产是农民的主要收入之一。我国农业机械化生产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相对较低,天气因素也是影响我国农业机械化进程的较大阻碍。每年即使有政策性的农业保险赔偿,某些地区也会发生由自然灾害引起的大规模减产,但这还不足以弥补农民因灾害而遭受的损失。如果能够实现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那么农民的利益将得到极大保障。

(2)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稳定性。

农民的收入来自劳动、种植和养殖,主要财产则是房地产、车辆和存款。当前社保以及养老保险由于特殊原因,没有能够完全覆盖农村区域。事故一旦发生,农民的生活可能发生颠覆性变故。如果财产保险的承保范围能够覆盖农村区域可能发生的绝大部分险种,农民则可以在保险的基础上获得不错的生活水平和收入。

(3)农村财产保险市场发展的潜在需求。

当前我国保险市场上,整个城市范围内的财产保险竞争如火如荼,农村地区除了政策性保险能够覆盖外,其他基本上一片空白。当前商业保险向农村地区发展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大量的市场需求,因此政府、市场、保险公司应当通力合作,共同为农村地区提供丰富且安全的财产保险服务。

2 现阶段中国农村财产保险运行环境

2.1 中国农村发展情况

2.1.1 农业现代化建设跃上新水平

国家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我国农作物,如谷类产量已经增长到超过1万亿水平,其中基础性的农产品的产量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农业发展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通过使用现代化的科技,我国当前已经实现农业机械化收割达68%左右。农业管理已经使用当前最先进的管理方式,其中新型农民增长达到1500万户左右,各类主体数量达到300万户左右。

2.1.2 农民生活水平踏上新台阶

农民收入继续增长。从130元增加到14,000元,实际增长了17倍以上。农民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居民近年来恩格尔系数下降达到原来的一半,人均住房面积也有了很大的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吸引了全世界的关注。我国在即将全面奔向小康之际,农村贫困人口也在不断缩减。

2.1.3 城乡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

农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社会发展加快,农民的社会保障从零开始发展,并逐步融入城市。农村基层党建和农村治理不断加强。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率比1978年提高了40.6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就业率从70.5%下降到27%,城乡居民收入比重从3.3∶1下降到2.7∶1。

2.2 中国农村财产保险政策法规

2.2.1 保监会发布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2008年8月根据银监会发布通知,保监会将进一步以会议主要精神为今后的监管方向,通过对保险市场进行重点监管,对突出事件进行处理,力争建立健康有序、安全高效的保险市场,市场竞争秩序良好。

2.2.2 《关于积极开展农村房屋保险的通知》

农村住房是农民最大的财产,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住所,因此在此条件下,开展对农村住房的安全保障工作,整个保险市场有序建立多渠道、多方式保障农村住房的体系,进而给农民开展农业生产提供安全保障。

2.2.3 《家庭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资料的消费能力不断加强,家庭财产总值不断加大,家庭财产的保障需求也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因此保险条例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更加保障了农民的财产安全。

3 中国农村财产保险发展现状

3.1 现阶段中国农村财产保险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发展不完善。农民由于自身认知的局限性,对保险存在很大的认识误差,同时农民群体收入相对降低,没有多余的金钱进行保险产品的购买,因而导致我国农村地区保险产品发展缓慢。同时,由于一些保险产品独特的属性以及条件的制约,我国农村保险在艰难中挣扎前进。

农民的保险意识、对于保险的认知与认可、风险的防范意识都比较薄弱,当发生灾难时,依靠亲朋好友帮助渡过难关,很难通过保险来抵御风险。农村地区保险缺乏专业化的宣传,同时由于大量人口的外出打工,发展速度缓慢,聚集规模较小,发展不均衡的问题突出。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南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新式农民众多,因此保险的覆盖率远远超过其他区域。甚至于同一地区内部,由于农民收入的差距,保险的销售也存在很大的差别。农村人口的分散导致了保险公司在农村开展保险业务的难度系数较大。

3.2 中国农村财产保险发展的必要性

3.2.1 抵御自然灾害,保护农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农业是我国的基础性产业,农业的稳定对整个国民经济稳定有序发展作用重大。但是我们必须正视现实也就是我国农民由于自身发展的局限性,很多时候由于缺乏保险保护,造成的巨大损失无法得到有效补偿,从而影响了农业的再生产,这些都限制了我国农业的健康发展。

3.2.2 保障农民利益和生存的需要

从农民生活和社会稳定的角度看,我国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有效解决贫困地区农民的饮食问题。保险通常被称为“社会稳定剂”,它具有独特的社会保障功能,可以分散风险并吸收损失。但是,当缺乏农村保险不能有效地提高人们的抗风险能力时,农民只能根据自己的资源被动应对风险和不确定性。可农民的资源有限,抵抗风险的能力也有限。因此,农村保险的缺乏不仅对农民本身的发展不利,同时对整个农村地区的发展也产生不稳定的影响。

3.2.3 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需要农村保险来支撑

近些年来,我国农村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机械化生产,我们不仅实现了自给自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可多年来,农村经济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改善,灾害对农村经济的破坏力和影响力也将长期困扰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同时,非传统农业经济的迅猛发展也积累了大量的新的灾害风险。因此,在农村地区拓宽保险业务的覆盖率是非常有必要的。

3.3 农村财产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3.3.1 保险制度的不完善

(1)农业保险缺乏立法支持。农业保险作用的发挥,需要法律作为强大的后盾。我国尚未提供整套法律、法规和相应政策来支持这种农村财产保险业务。

(2)农业保险缺乏政府支持。国外的大多数农业保险都有政府通过各种财政、法律、金融扶持手段以使农业保险在市场经济中能够平稳运行。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由于发展时间短暂,在一些相应的市场机制和扶持政策方面,力度不是很大。

3.3.2 保险经营体制的不适应性

(1)目前,农村保险机构的数量很少且相对简单。它通常设置在远离乡村的城市和县城中。其业务模式是传统的、老化的、被动的,业务范围有限。一些基层民政部门和劳动部门仍然依靠行政干预来做保险,其他保险公司也很难介入。

(2)我国保险公司的生产经营经过市场化改制后已经全部变为经营商业保险的公司。但是,农村保险市场不同于其他保险市场。我国市场上现存的大部分农业保险均属于国家政策支持的保险,且均由国有企业中国人保负责。缺乏竞争机制的市场化管理会导致农业保险市场的缓慢甚至是滞后发展。

3.3.3 农民的保险观念滞后

由于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大多数农民仍然有依靠国家和政府的想法,并认为巨大的风险由国家和政府的救济承担。由于我国国内保险市场发展时间较短,同时农民缺乏相应的保险知识加上国内对于保险产品宣传力度过小,造成了农民对于保险公司的错误认识,对保险公司存在信任危机。

3.4 构建我国完善的农村财产保险对策

3.4.1 建立健全基层网络机构

我国农村财产保险市场体系的完善需要依托高效便捷的网络机构。各个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在农村地区设立相应的网点,并逐步实现点线面的推广,同时这些保险服务网点应当根据农民的需要设置保险产品,根据农民使用习惯,设置农民熟悉的宣传方式和咨询方式。保险公司基层网点应该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为它们面临着独特的消费群体。

3.4.2 探索发展农村财产保险市场新模式

农村保险公司应该与同在农村发展的农村信用社、邮政、银行构建战略伙伴关系,同时可以通过代理将自身的业务投资于这些机构,通过多方专业化的合作,让农民享受到更多优质便捷的保险服务。同时也可以搭载农村淘宝平台进行捆绑销售,并通过典型案例,让农村真正得到实惠,并从内心信赖该产品进而进行购买消费。

3.4.3 创新保险产品,大力发展区域性保险业务

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投入相对较少,保险产品陈旧,已经不适应我国农村当前现实情况。我国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农村地区特定条件,结合市场和农民需要,设置合理的保险条款和优惠的保险费率,同时在保险产品的营销方面适度创新,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保险需求。

3.4.4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保险普及活动

农村保险的推广销售要借助于当前丰富的媒体渠道,以当地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同时要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合作,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也要与其他社会机构合作,为农民提供更丰富的保险知识,提高农民的风险防范意识,将潜在消费者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保险的真实需求方和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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