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政策与社会政策的动态与静态互动
2021-01-29李卫红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李卫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02)
一、问题导向
社会政策学研究的问题之一是社会政策能否满足个体的需求。从某种意义上说,不同的人对需求有不同的定义,但普遍的人类需求大致相同,如“营养的食物和干净的水,安全的住房,没有危险的工作环境、物质环境,适当的健康护理,童年的安全,良好的人际关系、物质保障,经济安全,适当的教育,安全的节育和生育”[1]。另外,还有充满个性化的“感受性需求、表达性需求、标准需求、比较性需求”[2],还有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等。社会政策的另一基本理念——“社会保护底线”,被定义为“国家的基本社会保障,确保所有匮乏的公民一生中获得最低限度的必要健康照料及基本收入,用以共同保障有效获取在国家水平上被界定为必须的物品和服务”[3],从而使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有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并在此基础上考虑其发展。
心理学的研究内容之一是人的满足层次。著名的马斯洛心理学研究的五大层次需求依次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需求、尊重需求及自我实现需求。也有学者在此基础上提出“ERG”理论,即人们共存在三种核心需要:生存需要、相互关系需要和成长发展需要。[4]如果需求得到满足,则人们幸福指数增加,国家太平,社会安宁。有些国家甚至提供给公民有限数量的毒品,以满足“瘾君子”们的需要,客观上减少了毒品犯罪以及盗窃、抢劫等相关犯罪的发生。如果因为个体不满足而导致犯罪,社会政策是否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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