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公安院校法学教育的再思考
2021-01-29丁小巍夏蔚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丁小巍,夏蔚
(广东警官学院 广东广州 510230)
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我们党正式提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既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又具有非常深刻的政治和法治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高校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融入法学教育各个方面,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是新时代高等院校的神圣使命与责任担当。公安院校是公安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肩负着培养公安法治人才的重任。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研究、深刻思考总书记提出的“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重大课题,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求出发,进一步完善公安法学学科体系,突出公安院校法学教育的特色和优势,提升公安院校法学教育服务国家依法治国战略的能力。在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新时代,在依法治国、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能力与水平直接影响到国家法治战略的实施[1]。而要有效提高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执法水平、执法质量和执法战斗力,必须加强公安院校的法学教育工作。
如何加强和做好公安院校的法学教育工作,是公安(警察)法学教育界一直在不断思考的一个问题。自从省属公安院校谋划升格为本科院校以来,公安院校的法学教育开始成为一个引人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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