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恐惧的解释模型与指标体系探究
2021-07-15邵奇聪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邵奇聪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0038)
一、研究的现实背景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平安中国”首次单独作为核心关键词出现,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性被提升至新高度。然而,随着我国社会安全感逐年提高,公众对犯罪问题也越来越敏感,有时甚至表现为群体性的被害焦虑乃至恐惧,对我国在保障人民群众“内心安宁”层面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新挑战。比如2018 年的两起“顺风车司机强奸杀人案”持续发酵演变为重大舆情事件,引发公众对网约车安全性的普遍担忧,迫使滴滴顺风车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下线。该现象并非我国独有,其破坏力有时会超出预料,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比如2020 年12 月韩国“素媛”案主犯赵斗淳刑满出狱后在当地造成严重恐慌,引发大规模抗议、游行示威与集体情愿。传统理论不仅难以解释这种社会心理现象,反而可能从犯罪率、被害几率、社会防控力度、社会安全感指数等角度论证其非理性。但若将其置于犯罪恐惧的理论视域中,则该现象不仅能得到解释,而且可以被控制和防范。
犯罪恐惧(fear of crime)是犯罪危险意识刺激下的情绪反应与行为改变。犯罪恐惧不同于社会安全感:安全感是民众对社会治安总体状况的主观感受和评价,其涉及的时空间跨度通常较大、涵盖的客体较广,其评价结论也往往较为宏观和稳定;而犯罪恐惧是对犯罪威胁的情绪反应,其客体范围较窄且因犯罪类型而异,其评价结论通常会因特定案事件的发生而呈现出波动性、实时性和不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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