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税”的实践与评价*——基于平台经济学视角
2021-01-29◆王飞
税收经济研究 2021年4期
◆王 飞
内容提要:“数字税”作为应对数字经济税收挑战的政策尝试,一经提出就饱受争议。文章梳理了“数字税”的发展脉络,结合平台经济学双边市场的税收理论,从多元主体价值共创的补偿视角对“数字税”的征管逻辑及其核心条款进行阐释,同时指出异化的“数字税”单边实践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应准确把握数字经济的特点和发展规律,以数字寡头的超额收益为切入点推动国际共识形成,重视数据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贡献,并以此为未来重点突破方向。对我国而言,要坚持多边主义的国际税收体系,促进国际税收利益和责任的公平合理分配,同时深化国内税制改革,加强“以数治税”的能力和手段,激发平台治理潜能,形成精诚共治的税收治理格局和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的中国经验。
一、引言
2019年全球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已超31.8万亿美元,占全球GDP的比重达41.5%①数据来源:《数字经济对税收制度的挑战与应对研究报告(2020)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数字经济背景下,一方面各种新兴业态不断涌现,另一方面数字技术深度赋能传统产业,两者的叠加和交互在激发经济潜能、拓展经济边界的同时促进了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便利。然而值得警惕的是,数字经济背景下公平扭曲问题也日益显著。从微观交易层面来看,首先,平台垄断扭曲了供需双方的选择公平。平台支撑是数字经济的基本特征,而在网络效应与麦特卡尔夫效应②麦特卡尔夫定律由以太网发明人鲍勃·麦特卡尔夫提出,核心观点在于网络价值同网络用户数量的平方成正比,即N个连接能够创造N2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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