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销售税制分析及对海南自贸港税制建设的启示*
2021-01-29◆潘越
税收经济研究 2021年6期
关键词:制度
◆潘 越
内容提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确立了海南自贸港分阶段、分步骤地将传统流转税制简并为销售税制的时序变革路径。因此,应当在整合既有流转税制的基础上,在不同阶段有侧重地实现简化税制与税制要素完善的目标。美国销售税制具有统一性与多样性的时空特征,其统一性体现在“有形个人财产在使用或消费时征税”等基本结构的维持上;其多样性源于各州对具体税制要素的优化完善。其经验教训可为海南自贸港销售税制建设的时序路径提供有益借鉴。海南自贸港流转税制变革的初期要务是确定基本功能、构建基本结构,并在时序变革中期结合经济、社会状况实现销售税制的多重功能,在远期则应关注自贸港财政收支均衡,为全国流转税改革积累经验,同时提升我国在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一、海南自贸港销售税制改革的理论问题
2020年《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与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自贸港法》”)在税制改革方面都明确提出了“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的要求,并提出“税种结构简单科学、税制要素充分优化”等改革目标。但以一个“新税种”的身份实现上述目标,海南自贸港销售税(以下简称“自贸港销售税”)改革需回答两个问题:第一,自贸港销售税是否是一套全新的流转税制度?即销售税与我国现有相关税制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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