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责任险在城市宠物管理中的价值与运用
2021-01-29张琰楠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1年2期
张琰楠
(上海公安学院,上海 200137)
由于宠物伤人事件不仅对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影响社会和谐,甚至对社会公共安全和秩序构成潜在威胁,是宠物管理中影响最大、性质最严重的问题,因此本文将城市宠物管理的核心问题集中在宠物造成人身伤害事件上。面对频发的宠物伤人事件,宠物责任保险应运而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二条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规定,可以将宠物责任保险定义为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为被保险的宠物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之发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人的赔偿范围是被保险人饲养或管理的动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中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因此在减轻赔偿责任、转移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城市宠物管理中的宠物伤人问题浅析
(一)宠物伤人问题现状
宠物不仅是私人财产,还能给人带来精神陪伴,在当代城市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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