搏击类赛事的反垄断法律问题探讨
2021-01-28牛云生
锦绣·上旬刊 2021年4期
摘要:十八大以来,体育强国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武术搏击类賽事走上了蓬勃发展的快车道,给消费者带来了一场场精彩纷呈的视觉盛宴,但是在巨大的利益背后,搏击运动市场的行业乱象已然逐渐突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行为、经营者集中和行政干预等垄断法律问题严重影响了搏击运动运动市场的和谐,通过坚持市场主体、加大监管力度、明确武术搏击类行业协会的社团性质、实现赛事管办分离,完善反垄断立法规制,建立搏击类赛事反垄断相对豁免制度等措施,及时探讨反垄断法律规制,为搏击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搏击赛事;垄断行为;反垄断法;法律规制
一、搏击类赛事的发展及其特点
搏击技术,融散打、拳击、柔道、摔跤、泰拳、截拳道、空手道等各种武技于一体,不拘泥于任何固定的套路招式,提倡在实战中根据战况临场自由发挥,风格开放,灵活施展拳、脚、肘、膝和摔跌等各种立体技术,攻防兼备,灵活运用,以最终击倒或战胜对手为目的。以此为基础理念组织的起来的比赛,即搏击类赛事,经过数十年的实践和取长补短,已然形成完美的理论和技战术体系以及竞赛规则办法。
现在的搏击类赛事,均采用职业化、商业化的运营模式,开放性较好,可参与程度高。当前,绝大多数国际搏击类比赛采用的是无限制自由格斗模式,不管选手来自哪里,凡承认其竞赛规则的团体或个人,只要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和职业水平,均有资格进行全接触搏击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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