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地区性侵害未成年人风险防控实证研究
——基于九十三起媒体报道热案的分析
2021-01-28曹波
贵州社会科学 2020年12期
关键词:儿童
曹 波
(贵州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近年来,各类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频现报端,引起社会对未成年人性权利保障的广泛关注,并客观上推动我国未成年人性权利刑法保护体系的完善。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26和27条分别修改奸淫幼女犯罪、增加特殊职责人员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修改猥亵儿童罪,明确对猥亵儿童罪法定刑升格的具体情节,从而强化对未成年人性权利的刑法保护。我国西南地区(本文主要指四川、云南、贵州及重庆三省一市)地处内陆边陲地带,属于人口流出地域,时有性侵害未成年人事件曝出,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案相对频繁的区域。受特殊的地域环境和社会特征影响,西南地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在犯罪风险的防控方面与全国或其他地区存在需要引起注意的差异。
一、动因:西南地区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调研背景
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统计,2019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01起,受害人数807人,年龄最小的为4岁。2013年至2018年,每年媒体公开报道的儿童被性侵的案例分别是125起、503起、340起、433起、378起、317起。(1)参见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2020年5月18日发布的《“女童保护”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我国当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相对高发,且案件数量呈现起伏上升趋势,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带来极大的威胁,是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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