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阐释论”的基本立场、理论建树与学术关怀
2021-01-28泓峻
社会科学辑刊 2021年3期
泓 峻
2014年年末,张江先生的《强制阐释论》发表,之后引起学界热烈的反响与强烈的震动。①关于张江《强制阐释论》及其相关文章在学界引起的反响以及国内外学者的回应,可参考李庆本、凌淑珍:《“强制阐释论”的回应与思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7年第5期。作者本人则以此为契机,围绕着在《强制阐释论》一文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开始了自己的阐释学研究,进而提出了建立中国当代阐释学的目标。前不久,《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2期又发表了他的《再论强制阐释》一文。在这篇文章中,作者以他近几年的阐释学研究为基础,对强制阐释问题作出了新的思考。从《强制阐释论》到《再论强制阐释》,相隔六年时光,其间中国当代人文学术发生的深刻变化,相信许多学术中人都会有深切体会。而张江“强制阐释论”的提出以及他本人对这一问题的持续思考,不仅是随着这种变化展开的,而且是生成与推动这一变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十分值得关注。
把《强制阐释论》与《再论强制阐释》进行比较,可以见出后者对前者的超越:在理论视野上,《强制阐释论》着眼于对20世纪以来,特别是后现代主义理论产生之后深受其影响的西方文艺理论的反思与批判,而《再论强调阐释》则把强制阐释视作一种人文社会科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加以审视;在研究方法上,《再论强制阐释》一文不仅沿用了《强制阐释论》采用的文本细读与逻辑思辨相结合的方法,透露出作者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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