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的限度与有效性问题
——赫施解释学思想的中国回声
2021-01-28曹顺庆
社会科学辑刊 2021年3期
曹顺庆 黄 文
赫施解释学秉持客观主义立场,反对一切解释的相对主义倾向,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引发了广泛讨论。文本意义由何构成的问题是赫施与伽达默尔之间著名辩论的焦点,关于知识、价值、文学的本质、解释的伦理维度等问题则是赫施在新批评之后对意义问题的再度叩问。作为意图主义批评的代表,作为客观解释学文论的代表,赫施解释学思想引发了中外理论界的回声,在一切现代、后现代诗学所裹挟的理论洪流中,解释的有效性与限度问题成为人们反思何为文学、如何解释文学的题中之义。本文将梳理分析国内理论界关于“强制阐释”“本体阐释”等问题的探讨,探索其中与赫施解释学思想相契合的部分,目的是从中获得关于比较文学与比较诗学研究的有益启发,寻求跨文化文学解释的有效路径及方法。
一、边界与有效性:强制阐释的话题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一场关于“失语”以及“现代转化”的讨论引发了学界关注。笔者在《文论失语症与文化病态》一文中表示,借用西方话语的中国现当代文艺理论长时间处于“表达、沟通和解读的‘失语’状态”〔1〕,各种文化病态现象的背后是中国文论自身话语规则的缺乏,并由此提出了建立中国文论话语的希冀。伴随“失语症”讨论而来的则是中国古代文论的现代转换问题,这又引发了如何在古今、中西之间建构本民族自身文论话语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的这场讨论在一定程度上接续了80年代关于“文学主体性”的讨论,无论是“失语症”,还是“建构”与“转换”,其中都包含了某种主体性的表达及阐释/解释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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