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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犯罪结构性变化引发侦查格局变革的思考

2021-01-28王劼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1年6期

王 劼

(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上海 200083)

犯罪作为社会矛盾和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与社会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产业分化、科技普及密切相关。为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当前犯罪活动出现了“传统犯罪加快向网络滋生蔓延、涉网新型犯罪成为主流”的结构性变化,刑侦工作临前所未有严峻挑战,传统侦查格局已难以适应现实需要。为此,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在市局党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积极推进两级刑侦部门实战化建设、深化“大数据刑侦”建设和应用,探索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上海特色刑侦工作新格局。

一、准确把握新型犯罪“多发高发、蔓延变异、野蛮滋长”新态势

当前,社会生产生活日趋网络化,随之新型犯罪滋生蔓延加剧,涉网新型犯罪持续高发,已成为滋长最快、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一类新犯罪手段和犯罪演变的主要趋势。

(一)从“量变”到“质变”

一是理性看待“总量走低”。在公安机关持续严打下,近年来刑事案件总量持续走低。其中,本市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总量出现下降“拐点”,但该类案件的整体多发势头不容乐观。二是高度关注犯罪结构。近年,全国范围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发案持续“井喷”,全国2019年类案抓获人数较2015年增长8倍,2020年全国该类刑事警情占比超过4成。本市涉网新型案件占比大幅上升,传统“盗抢骗”案件占比不断萎缩。三是清醒认识风险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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