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色的预算权分配模式*
2021-01-28梁维特
时代法学 2021年2期
关键词:分配
梁维特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1)
引言
现代预算国家的兴起与代议制的完善是同步的,是公共财政为人民所有、由人民支配思想的产物。预算的重要性在于,它是衡量一国宪法优劣的关键。宪法是预算的保证,预算是宪法的标杆。预算是宪法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宪法则是预算实施的根本条件。预算编制机关、议决机关和监督机构的权力要平衡、合理地运用(1)杨大春.依宪预算,以法治税——崔敬伯先生财税法治思想述评[A].刘剑文.财税法学前沿课题问题研究:依宪治国、收入分配与财税法治[C].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74-76.。总而言之,在现代国家中,预算具有重要的宪制意义,预算权的分配与规定是一个宪法层面的问题。
学术上有“预算宪法”的说法。对于预算宪法,学界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从宪法成文与否的角度来看,预算宪法在成文宪法国家中是指宪法典中的预算规范,在不成文宪法国家中则指宪法性法律中的预算规范。从宪法实施的层面来看,宪法典中的预算规范需要通过普通法律加以具体化,因此预算宪法的研究对象不能仅局限于宪法中的规定,还应囊括那些将宪法中的预算条款具体化的普通法律。预算宪法不仅考察宪法和法律文本中的预算规范,而且关注预算规范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2)张献勇.预算立宪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22.。综合来看,预算宪法是预算宪法制定和宪法实施的统一。
之所以会有预算宪法的说法,是因为预算权具有宪法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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