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侦查学专业综合实训教学改革探索
2021-01-28章立早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王 林,章立早
(重庆警察学院,重庆 401331)
一、问题的提出与重要性
实训一直以来都是公安院校专业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近年来“教学练战一体化”、应用型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等理念的倡导下,公安院校不断扩大实训在课程中的比例,并不断丰富实训的形式和内容。在公安院校的各个专业中,侦查学专业的实训由于最具复杂性和对抗性,其实训的设计、组织和实施难度较大。早期的侦查学专业实训主要以课程实训的方式开展,即由各门专业课教师根据课程的重点内容,在理论教学之外配置相关实训项目检验和训练学生对课程知识的掌握,例如《犯罪现场勘查》课程一般会设置现场保护、现场访问、现场实地勘验等实训项目,《侦查措施》课程则设置搜查、辨认、跟踪等实训项目。这些依托课程重点内容所开展的课内实训能够较好地检验学生对某项侦查措施或某种侦查技能的掌握程度,但同时也存在各门课程之间实训项目较为分散、锻炼学生能力单一等问题,造成学生缺乏侦查全过程训练,难以适应复杂侦查实践的需要。
鉴于单一的专业课程实训不足以满足侦查学人才培养的需求,一些公安院校陆续开始变革,专业综合实训的模式应运而生。相比课程实训,侦查学专业综合实训有着几个显著特点:(1)在组织形式上,课程实训仅是课程教学的一部分,与相应的课程理论教学相互配合。而专业综合实训是一门纯粹的实践课程,不再有理论教学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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