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探讨
2021-01-28李想吉林广播电视台
消费导刊 2020年49期
李想 吉林广播电视台
引言:广播电视节目,简而言之,即为由电视台、电台等制作机构录制的,用于表达一定的内容以及情感抒发,并且在播出后可以给人们带来一定的感知,让人理解并产生共鸣的视听作品,同时它是由文字、音频和电视图像所构成的。现代社会,随着各类新媒体的出现,广播电视节目也面临着较大的冲击,由此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需要从根本上进行改革创新,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于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探讨力度,进行头脑风暴,多采纳新的意见以突破桎梏,从而更好地推动电视媒体的创新发展。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发展历程
数字化技术在广播电视节目的广泛应用,使得传统广播电视节目受到冲击,同时随着受众需求的多样化,也加剧广播电视节目行业的竞争,由此广播电视节目仅仅按照以前的发展道路是走不出围墙的,需要不断改革创新。
首先,在初始创立时,广播电视节目仅仅是单纯的宣传性质的节目,它大多都是单一的纪录片,或是依靠主持人单项演讲的电视节目,并没有任何趣味性以及意义主题性质。而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的广播电视节目到达一个全面发展的阶段的辉煌时期,在这一时期,随着广播电视节目的普及,节目制作者也意识到问题所在,所以进行重新定位,希望可以让受众者感受到更多的电视节目,或是广播节目所具有的概念以及所具备的媒体意识[1]。直到今天,随着数字化的发展,新媒体环境的影响,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又要进行一次全新的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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