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委员工作实践
——以上海理工大学为例
2021-01-28
大众文艺 2020年12期
(上海理工大学,上海 200093)
天津大学于2004年率先在全校各年级和各学院的在读学生班委会中设立了“心理委员”,增添了大学班委中的新角色,并由此建立了以“心理委员”为基础的危机干预快速反应新机制与新模式(詹启生,2005),自此以后,在借鉴国外和天津大学的心理委员制的工作模式下,各高校根据学校具体情况采纳心理委员制,设立“心理信息员”“心理卫生员”等与“心理委员”工作职能相似的岗位,由此心理委员制迅速得以推广。
上海理工大学的心理委员的队伍人数700余人,形成了相当的规模。在多年的实践探索中,相关心理委员制度已相当成熟,明确了心理委员的角色职责,规范了心理委员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过程,在实践基础上出台了《上海理工大学心理委员工作条例》《上海理工大学心理委员考核制度》《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制度》等规章制度。
但心理委员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普遍性及特殊性的问题,如,心理委员对职务不认可,职务形同虚设;心理委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李莉,2011),心理委员选拔不科学,心理委员培训缺乏程序化和规范化(黄士华,2015)等。
针对这些问题,上理工开展实践探索,结合本校实际,通过开展心理委员大调研,依托大学生心理素质养成工程培养项目,搭建心理协会与心理委员协同发展的平台,设立校级荣誉发挥榜样力量等方式助力心理委员工作的个性化和规范化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