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翻译视域下“山东古筝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研究*
2021-01-28
大众文艺 2020年12期
(烟台南山学院·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山东龙口 265706)
一、引言
自2006年以来,我国大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并且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如“山东古筝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刘娜(2011)提出,只有将抢救性保护与生态型保护两种保护策略同等重视、双管齐下,才能保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汁原味以及完整传承和良性发展。祝妍芳(2013)认为,中国传统音乐,是中国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最主要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应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营造一个保护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氛围。
从应用语言学角度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翻译(英译)属于专门用途英语 (ESP: 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次语域社会科学英语研究范畴。ESP理论中心是利用语言实现某种目的,以凸显语言的工具型、服务型和专业性。因此,从翻译层面对“山东古筝乐”非物质文化传播进行研究具有必要性。
二、翻译是“山东古筝乐”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去”的途径
自20世纪下半叶以来,西方翻译研究经历了从语言学转向到文化转向。王峰和陈文(2017)以CSSCI期刊与SSCI、A&HCI的翻译学研究文献为数据来源,考察了国内外翻译研究的发展脉络和热点前沿,指出我国翻译研究面临的三大机遇:中国文化走出去、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办学;呈现三大趋势:学界与业界结合、本土化与全球化结合、超学科研究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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