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分解及其区域发展不平衡分析
2021-01-27高齐圣王丹亚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6期
高齐圣,王丹亚
(青岛大学 经济学院,山东 青岛 266061)
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农业总产值增长显著,从1978年的1 437 亿元上升至2018年的61 452.6 亿元,然而,农业发展过程中的地区差距表现明显,已成为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重要因素[1]。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坚持实施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这是国家首次提出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那么,在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振兴战略、中部崛起战略和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战略的进程中,我国不同地区农业经济增长之间有何差异?演进轨迹如何?对于上述问题的有效回应有助于为制定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地区间农业的协调发展,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一、文献综述
全要素生产率(TFP)作为衡量国家可持续发展和经济运行质量优劣的重要指标,其测算是学术界的热点,全要素生产率的测算方法主要有传统的非前沿方法和生产前沿法[2-3]。非前沿方法主要包括索洛余值法,其将产出增长中要素投入贡献以外的部分全部归结为技术进步,技术变化是全要素生产率变化的全部。朱希刚、刘延风[4]采用余值法测算了我国“八五”期间农业科技进步率。赵芝俊、张社梅[5]基于C-D 生产函数利用索洛余值法测算我国1986—2003年的农业科技进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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