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固体矿山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税收政策探讨
2021-01-27林红英高级会计师张立平陈朝琳副教授博士
商业会计 2021年1期
林红英(高级会计师)张立平陈朝琳(副教授/博士)
(1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福建 厦门 361000)
固体矿产资源是人类生存的重要生产资料之一,因此,提供固体矿产资源的固体矿山企业,其发展对稳定就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尤为重要。由于矿产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并购成为矿山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方式,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矿山企业跨国并购迎来又一次高潮。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在固体矿山投资中占比较高,不同的折旧政策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税负影响,从而进一步影响了其固定资产投资的积极性及国际竞争力。
一、固体矿山企业固定资产及其折旧政策
(一)固体矿山企业固定资产特点。
1.金额大、比重高。固体矿山企业一般地处偏远山区,投产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交通及通讯建设、房屋及矿山构筑物(如井巷工程等)的购建和生产设备购买安装等,属于典型的重资产型行业。以紫金矿业权属矿山为例,固体矿山固定资产投资比例受地理条件、资源分布、生产规模、安全环保等影响略有差异,一般占资产总额的50%—80%之间,且投资金额一般在几亿元至几十亿元不等。特别是资源分布分散、生产规模较大、井下开采、采选工艺技术难度较大的矿山,固定资产投资相对较大。
2.持续性强。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随着开采矿量的减少以及开采对象的耗竭,矿山企业需要不断勘探开拓延伸,以补充耗竭的资源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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