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基层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现状研究
——以福建省基层妇联改革为例
2021-01-26陈福英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基层
陈福英
(福建省妇女干部学校,福建 福州 350003)
一、问题的提出
“乡村治则百姓安,乡村稳则国家稳。”乡村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是党和政府赋予的使命,也是深化妇联建设改革的必然要求。事实上,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由来已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各级妇联组织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妇联的双重领导下,围绕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团结、带领各族各界妇女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社会治理中尤其是在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独特作用。
社会治理是特定治理主体对社会施予的管理,是国家在开发经济、社会等资源过程中采取的方式。随着改革的深入,党领导下的多元主体间以更加平等的方式协商、对话,不断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现代公共管理理论认为,介于政府与市场间的第三部门参与社会治理,能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需求,有效回应公共难题,弥补政府与市场的失灵。政府职能的转变,第三部门承接公共服务空间的不断拓展,使学界也开始聚焦集政治性、群众性和社会性于一体的妇联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