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信法律法规的立法后评估
2021-01-24张杰安雪芬
民主与科学 2021年5期
张杰 安雪芬


逐步建立起本领域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的立法后评估规则,充分发挥其在提高网信立法质量方面的作用,不仅需要总结吸收地方立法后评估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内容,更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大力推进,并在制度、组织、人员、技术、经费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自20世纪90年代中国全面接入互联网以来,互联网在中国飞速发展,不仅拥有超过6亿的网民,还产生了世界排名靠前的大型互联网企业。为适应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依法治理网络空间成为时代重任。从1994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出台至今,中国互联网立法发展已经走过20余年,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网信法律法规逐渐规范化和体系化。中国在边发展边探索的过程中,在适用现行法律的前提下,针对互联网本身的特点,制定了大量专门性的互联网法律、法规。
现阶段我国网信法律法规包括一系列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文件,涉及网络安全、网络信息服务、网络社会服务等各个领域,一个规范全面、结构合理、多层次的网信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轮廓。但是,网信法律法规在贯彻和落实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了让网信各层次法律法规的实效得到发挥,需要加强对既有法律法规实施效果的考察,借以加强法规清理,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这就是本文研究的立法后评估。
一、立法后评估的定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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