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平因素对居民公共服务获得感的影响
——以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5 年度数据为基础
2021-01-23梁岚清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吴 敏,梁岚清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5
引言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的需要放在第一位。2019 年9 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明确提出“改革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至此,“获得感”这一本土化的中国词汇迅速走进人们的视野,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也成为了社会发展与改革进程中的最优衡量标准[1]。获得感是社会发展中民众基于自身实际获得而产生的一种主观感受,包含客观获得和主观感知两个方面。从客观获得来看,不仅表现为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层面的追求和尊严实现也是重要体现。同时,获得感也是一种主观感受,反映一种实际获得后民众社会心理发生的变化,不同主体对同等水平的客观获得可能会产生不同的心理体验[2-3]。
公共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与民众获得感的联系愈加紧密。有研究表明,基本公共服务是民众获得感提升的重要方面,政府只有从民众的实际需求出发,供给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才能切实提升公众的整体获得感[4]。同时,实际存在和感知到的社会不公平程度会明显影响民众的社会冲突意识[5],进而可能影响民众对于实际获得的主观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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