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汉复译剽窃指证模式建构
2021-01-20张雪利刘晓峰
张雪利,刘晓峰
(1.西安外国语大学 英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8;2.西安外国语大学 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陕西 西安 710128)
复译指原作有译本之后,“又有不同译者”译出新译本[1]133。原作相同,不同译本有一定相似性实属正常,因此如何区分复译本和以复译为名的剽窃本成为一道难题。剽窃本以复译为名,行剽窃之实,欺骗愚弄读者、窃取前译成果、污染译界风气。文章以“接触+实质性相似”为框架,以TheGoldenBough1987年的原译和2010年与2016年的“复译”为例,构建英汉复译剽窃指证模式。
TheGoldenBough是英国人类学家詹姆士·乔治·弗雷泽(James George Frazer)的代表作,在人类学史上影响深刻。该书于1987年(以下简称87版)首次出版中文全译本,由徐育新、汪培基和张泽石合译,译名《金枝》。读秀显示,1988年至2020年9月,7家出版社先后9次再版此译本,译本流传广泛,影响深远。2010年(以下简称10版)出现第二个译本,但该译本是以87版“为底本的改写”[2],即剽窃本。2016年(以下简称16版)第三个译本面世。文章对比后发现,16版仍是87版的剽窃本。同一译作被反复剽窃并出版发行应引起学界重视。
一、研究现状
1992年,国内首次有研究提出综合利用“语言学的判据”与“艺术等值性判据”区分复译本与剽窃本[3]。该研究具有开创性意义,但具体操作层面有待细化与深化。此后,有论者认为,复译中“合理的抄袭行为”能够使后译“继承”前译之长,有“筛选”地“抄袭”值得鼓励[4]。此处“抄袭”这一术语的使用难免会引起误解,也“有望使抄袭行为合法化”[5],对此有论者指出复译剽窃“严重地僭越了学术伦理”,“背离了理性的学术规范”[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