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近代建筑师执业登记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2021-01-19刘清越
建筑师 2020年3期
关键词:规则
刘清越
宋昆
一、天津近代建筑师执业登记制度的引入
中国古代从事房屋营造活动的手工业劳动者,都是沿袭父子相传、师徒相授的传承方式,将传统营造技艺延续千年。创造了灿烂的建筑文化和系统的营造体系,但未能产生工匠建筑师与职业建筑师、建筑与结构、设计与施工的明确分化。
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近代西方各国的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在建筑行业内部,建筑师、测绘员、施工员等职业角色逐渐分离,相互独立。加之建筑教育的迅速发展,专业建筑师数量不断增加。他们摆脱了对宫廷、教会的依附,成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自由职业者,并相继建立了自己的行业协会[1],来规范自身执业行为,保障应有权益,稳固职业地位。
1840 年的鸦片战争,不仅打开了中国的国门,为西方文明的全面输入提供了便捷,也开启了整个中国建筑行业的近代转型,同时催生了建筑师这一新兴职业。1903 年,受英殖民统治的香港工部局参考了英国的建筑师执业认证制度[2],开创了我国境内近代建筑师执业认证的先河。受其影响,上海、天津、北平、广州等通商口岸或重要城市相继制定并颁布了相关的地方性法律。[3]对建筑师的执业管理在多个近代开埠城市中陆续铺开,新的建筑师执业登记制度随之形成。
二、天津近代建筑师执业登记制度的发展
1860 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天津开埠,先后设立了九国租界。由西方殖民者带来的现代城市建设管理制度随之被应用在各国租界的建设中,而华界此时仍因循传统的工匠制度和建设施工方式;……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