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征管与政策优化研究
2021-01-19谭宜功
北方经贸 2021年2期
关键词:汽车
谭宜功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山东烟台264006)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购买汽车时所要交纳的税,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税率为10%,除汽车外,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也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一、征收现状
车辆购置税属于我国的小税种之一,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大税种相比而言,尽管其税收收入呈现高速增长的趋势,但是仍然难以对全国税收总额产生较大的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刺激消费者购买小排量的汽车,先后实行了两轮优惠政策。第一轮优惠政策在2010 年,车辆购置税税收收入增幅较大,占我国税收总额的比例也相应地快速提高。近两年实行的第二轮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却导致车辆购置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有所下降。

图1 车辆购置税年收入(单位:亿元)
如图1 所示,2001 年到2014 年,车辆购置税税收收入的飞速发展,间接反映了人们对汽车的消费也实现了跨越式增长。而从2014 年以来,车辆购置税呈下降趋势,其主要原因在于近几年来关于小排量汽车的车辆购置优惠政策。

图2 车辆购置税占税收总额比例
二、优惠政策
关于小排量汽车的减征政策,从2001 年“费改税”以来,一共实行了两轮优惠政策(2009.1.20—2010.12.31 视为第一轮;2015.10.1—2017.12.31 视为第二轮)。从车辆购置税开征以来,二十年的时间里,只实行了四年零两个月的减征优惠政策,车辆购置税不区分价格与排量固定比例税率10%征收依然是主旋律,可见我国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设置还是不够合理,依然需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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