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古代诗家对白居易讽喻诗的接受研究
2021-01-18常馨予孙德彪
常馨予 孙德彪
[关键词] 白居易;讽喻诗;接受;高丽朝;朝鲜朝
[中图分类号] I312.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007(2021)03-0107-07
一、引言
白居易是中唐杰出的现实主义诗人,他的诗作在生前就传播至古代朝鲜、日本,有文献记载:“‘《白居易传》曰:居易诗人争传之,鸡林贾售其国相,率篇易一金云。’鸡林乃新罗,而未知国相何人。其酷好之者,岂亦知而好之者耶?”[1](1134)“其日本、新罗诸国及两京人家传写者,不在此记。”[2](第一册,3916)时至今日,日本、韩国仍保存着很多不同版本的白居易文集,白诗在东亚的影响可见一斑。
在白居易诗歌的四个类型中,讽喻诗是他最为珍视的部分,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对讽喻诗的定义为:“凡所遇所感,关于美刺兴比者,又自武德讫元和,因事立题,题为《新乐府》者,共一百五十首,谓之讽谕诗。”[2](第六冊,3972)讽喻诗是白居易批判现实和社会弊端,带有训诫作用的作品,如《新乐府》《秦中吟》《观刈麦》《蜀路石妇》等。讽喻诗深得文学本质,有着最广泛的影响。因此,中朝文人也多有效法。
白居易讽喻诗在韩国已有很多学者进行了相关研究,金龙夑《白乐天研究——讽喻诗一瞥》(《文理大学报》,五卷二号,1957年7月),丁来东《白乐天诗的社会性》(《亚细亚研究》八卷二号,1965年6月),分别从白居易诗论、思想、诗风、实用文学主张等方面进行阐述。金得洙的《白居易研究》(成均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68年)论述白诗的主要特色为平易性、写实性、讽刺性,认为“其诗作是传道的工具,也是改革政治、社会制度,兼济苍生的武器”。[3](19)金得洙《白乐天文学改革论》(《中国文学》第四辑,1977年12月),认为白居易实施社会制度改革的手段为复活采诗官制度,白居易的“文学改革主旨在于打破社会政治制度的欠缺,其手段则是讽喻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