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电枢纽项目PPP模式政策探讨
2021-01-18
交通运输研究 2020年6期
关键词:建设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北京 100028)
0 引言
航电枢纽是以航运开发为主的渠化枢纽工程,同时具有一定发电收益,是我国中西部地区一类十分重要的航道建设项目,以往主要由政府和国有水运建设投资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各地水运建设投资公司面临商业化转型压力,其投入方式、回报要求、运行机制面临重新审视,投资能力受到较大制约。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 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进部分航电枢纽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方向,也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加快中西部内河水运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已有部分地区开始尝试,但尚未大范围应用。
当前,我国水运行业PPP 模式研究处于起步阶段,具体到内河水运领域的研究成果尚不丰富。刘金鑫等[1]归纳整理了近年来水运建设项目运用PPP 模式的案例,总结了建设、运营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包括政府兜底、风险防控不足等,并基于上述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刘中兴[2]基于日照某港口建设项目应用PPP 模式的实例,从政府扶持、制度建立、项目运作三方面探讨了优化应用的路径。宋亮等[3]以山东水运建设为例,分析了现有投融资模式与内河水运建设资金需求的矛盾,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内河水运建设项目应用PPP模式的可行性。吴必南等[4]结合航电枢纽项目的经济特性分析了投融资中存在的问题,从资本投入政策、财政政策和法规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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