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船安全监管问题分析
——以青岛市为例
2021-01-18韩丙正
世界海运 2021年4期
韩丙正
一、引言
近年来青岛市海上旅游客运总量基本呈现连年上升趋势,游客对海上旅游的要求不再是单纯的廉价游,一些个性化、高端的旅游项目不断涌现。随着《青岛市帆船事业和“帆船之都”品牌发展十年规划(2019—2028年)》的发布,青岛市不断深化“帆船之都”城市品牌综合优势,打造与国际接轨的海上运动、海洋文化旅游融于一体的蓝色经济,中国家庭帆船赛、环中国海帆船赛、帆船运动进校园、欢迎来航海等活动层出不穷。现实中,一方面是帆船运动的普及和帆船产业的迅猛发展,而另一方面是法规滞后,检验标准缺失,配套设施不足,部分经营者“钻空子”“打擦边球”等现象不断出现,帆船非法载客营运、无证航行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各管理部门对新出现的船舶形态、服务行为的管理缺少直接的法规依据,容易发生因职责不清导致的推诿扯皮,造成导致监管盲区,给海上交通安全带来隐患。2020年11月,青岛市交通、体育、海洋、海事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青岛市帆船水上摩托艇旅游管理暂行办法》,以全力推动和规范青岛市帆船、水上摩托艇旅游有序发展。
二、帆船的定义
按照《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帆船是指任何驶帆的船舶,包括装有推进机器而不在使用者。《沿海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将帆船定义为以风力推动帆为主要推进动力的船舶,适用于以游览观光为目的的载客帆船,不包括体育运动帆船。《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对帆艇做了定义,指以风力推动帆为主要推进动力的游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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