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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业灌溉建设管理专项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1-01-17

山西水利 2021年12期
关键词:续建灌溉面积利用系数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十六字治水思路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有关精神,按照水利部和我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农业灌溉建设管理,确保全省水利“1351”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切实提升农业灌溉建设管理水平,制定全省农业灌溉建设管理专项提升三年(2021—2023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提升农业用水效率、提高供水保障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按照“抓关键、除隐患、促节水、补短板、提能力、强监管”的要求,坚持以水定地,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以健全机制、强化管护为手段,努力建设“用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生态良好”的现代化节水型灌区,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农业深度节水体系。

(二)基本原则

综合施策。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抓手,综合运用工程配套、产业调整、管理创新、价格机制、财政奖补、技术推广、提升服务等措施统筹推进农业节水工作。

绿色发展。强化水资源的刚性约束,以水资源全域化配置为基础,强化需水管理、合理配置灌溉用水资源,加强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节约化转变。

因地制宜。区分不同地区水资源禀赋、灌溉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种植结构等因素选择相应的农业节水灌溉方式。含沙量较大的提黄灌溉工程,输水以渠道为主,田面采用沟灌和小畦、短畦模式,有效减少渗漏损失;含沙量较小的灌溉工程,输水以管道为主,田面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模式。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要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考虑、协调推进。

两手发力。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通过建立农业灌溉用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业节水奖补政策、设立农业灌溉财政补助和引导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确保农业灌溉工程节水高效。

(三)农业灌溉现状

我省耕地面积5757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438.91万亩,2020年实际灌溉面积2186.98万亩,灌溉用水量34.97亿立方米。其中大型灌区12个,有效灌溉面积768.93万亩,2020年实际灌溉面积583.04万亩,灌溉用水量9.02亿立方米;中型灌区167处,有效灌溉面积559.13万亩,2020年实际灌溉面积503.94万亩,灌溉用水量9.47亿立方米;小型灌区82925个,有效灌溉面积1110.85万亩(其中纯井灌区78140个,有效灌溉面积826.78万亩),2020年实际灌溉面积1100万亩,灌溉用水量16.48亿立方米。节水灌溉面积1476万亩,其中渠道防渗灌溉面积356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20万亩(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面积920万亩,喷灌工程灌溉面积120万亩,微灌工程灌溉面积80万亩)。

全省179处大中型灌区均成立了灌区管理机构,全省成立各类农民用水合作组织1086个,管理灌溉面积561万亩,有效弥补了农田水利工程“最后一公里”的管理缺位。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14,农业灌溉用水结构逐步扭转,地表水占比逐年提高,地表水与地下水用量比例达到1.96∶1。

(四)存在问题及与其他先进省份差距

我省大中型灌区管理水平处于全国前列,但工程建设上还有短板,相较处于全国先进水平的山东等省份,我省在灌区骨干工程配套上还有不小差距,山东发行地方专项债券资金120亿元,通过巩固、续建、新建等措施,配套完善从水源到田间衔接工程体系,灌区骨干工程配套率达到85%。我省灌区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大型灌区仍需加大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力度。我省大型灌区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设水平低、配套差,渠系建筑物老化失修严重,已实施续建改造的项目由于资金投入少,一些骨干工程仍未列入改造范围。二是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程度严重不足。我省中型灌区大部分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前后,主要靠群众投工投劳修建,工程建设标准低,加之骨干渠系工程配套率低,渠系渗漏、坍塌、决口等现象较为普遍。由于灌区续建改造资金投入渠道窄,只有中央专项投资,省里没有专项资金,造成部分实施过节水改造的灌区主要解决的是“卡脖子”问题及险工险段,老化失修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扭转,且全省绝大多数一般中型灌区自建成后未进行过改造,老化失修问题十分严重,亟需进行续建改造。三是灌区水资源不足。受气候变化和采煤采矿影响,外部水资源补给量减少,地表水资源不足,地下水水位下降,在现有水源工程情况下,取用水库水的灌区,因水库淤积比较严重,兴利库容逐年减少,农业灌溉水量相应减少,河道引水的灌区,由于水资源量减少、河道变动导致取水困难等原因,农业用水也呈减少趋势,无法满足灌区农业生产的要求。四是灌区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滞后。在数据采集、闸门远程控制、水情遥测、灌溉用水管理等方面缺乏必要的设施设备及管理信息系统,无法对用水户的用水量进行实时监控,难以实行计划用水、定额供水、科学管理,距离现代灌区管理和现代精细农业的要求仍有不小差距。五是灌区机电、金结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泵站灌区机电、金结设备运行时间长,老损严重,部分已属淘汰产品,没有配件,维修困难,大部分电气设备和金属结构在空气湿度等环境工作,吸潮厉害、氧化严重,磨损锈蚀,强度降低,运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六是灌区内的田间工程改造力度较低。斗口以下渠道大部分为土渠,输水损失大,输水效率低,渠系水利用系数低。七是节水灌溉建设力度不够。农业灌溉是用水大户,目前,全省实施节水灌溉的面积有1400多万亩,剩余的1000万亩未实施节水灌溉,已实施节水灌溉的工程大部分为渠道防渗和低压输水管道,存在标准偏低的问题。喷灌、微灌等深度节水面积仅200万亩,不足有效灌溉面积的10%。八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偏低。作为水利部在农业灌溉方面仅有的一项考核指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2020年我省为0.55,与全国基本持平,但与先进省市的0.7~0.8差距不小。“十四五”末我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要达到0.58以上,还需要大力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八是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比例较低。田间工程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维修,影响整体灌溉效率。

(五)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3年末,全省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0万亩,改造提升灌区节水灌溉面积150万亩,全省节水灌溉面积占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65%以上,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8以上,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在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第一阶段14个试点县验收总结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确保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建设,力争到2023年骨干工程配套率达到85%以上。积极推进田间灌溉工程建设和管理切实改变粗放式农业用水方式,灌区工程良性运行目的基本实现。全省农业灌溉管理水平保持在全国前列。

(六)分年度目标

2021年,全省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万亩,改造提升灌区节水灌溉面积50万亩,全省节水灌溉面积占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62%以上,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333万亩,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5以上。2022年,全省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万亩,改造提升灌区节水灌溉面积50万亩,全省节水灌溉面积占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64%以上,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200万亩,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2以上。2023年,全省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万亩,改造提升灌区节水灌溉面积50万亩,全省节水灌溉面积占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65%以上,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200万亩,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8以上。

二、重点实施内容

(一)摸清农业灌溉底数

1.开展农业灌溉调查。对大中型灌区及小型农田水利开展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现状调查,包括自然条件、灌溉面积、灌溉供用水、工程设施及运行状况、灌区管理、经济社会、农业种植情况、用水户意向、生态环境、水文化、信息化建设、农业水价改革等内容,全面分析当前我省灌区存在的短板弱项,提出灌区计量设施建设方案,分析灌区节水潜力,为灌区建设规划及节水改造提供基础性支撑。

(二)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改造

2.推进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按照水利部“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十四五”期间实施大禹渡、尊村、北赵、禹门口4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通过续建改造泵站工程、干支渠等骨干渠道及渠系建筑物,建设灌溉试验站及量测水设施,并同步开展信息化工程建设等,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3.2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95.31万亩。2021年启动大禹渡、尊村、北赵3个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2022年启动禹门口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2023年年底完成北赵、禹门口两个灌区的建设任务,2025年年底全面完成4个灌区建设任务。同时,积极协调推进其余8个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工程。

3.加快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1—2022年实施清徐敦化、尖草坪上兰、天镇兰玉堡、浑源唐峪、怀仁下米庄、定襄向阳、孝义孝河、太谷庞庄、黎城漳北渠、平顺战备渠、阳城羊泉、尧都神刘、芮城新兴、新绛木赞、绛县范必、平陆常乐垣等16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投入资金6.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4亿元,通过改造渠首工程、渠道工程、渠系建筑物、建设工程管护设施及安装计量设施等,新增、恢复灌溉面积7.2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5.22万亩;2023年完成16个灌区续建改造项目验收工作,保障工程尽快发挥效益。2023—2024年再启动一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新增、恢复或改善面积63万亩。同时,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重点中型灌区(5~30万亩)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

4.开展田间工程设施配套建设。强化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在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优先配套完善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等田间工程,重点采取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滴灌等高效节水措施,同步完善取用水计量设施建设。2021年配合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尊村灌溉试验站开展引黄灌区高效节水试验。2022—2023年在试验基础上在尊村、大禹渡灌区开展引黄灌区高效节水试点工作。同时,在运城、临汾、晋中、太原等地选择工作开展较好的泵站灌区、自流灌区和井灌区,推广集雨补灌、覆盖保墒、水肥一体化、测墒节灌等农业节水技术,大力推进实施精准灌溉、智慧灌溉,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同时督促农业农村部门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节水品种。

5.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管理。按照投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的思路,充分发挥灌区管理机构的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作用,变资产为资本,吸引在全国有丰富经验的企业,组建专业公司,在保障地方、公司和农民权益和收益的前提下,开展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建设,承担灌区运行管理。2021年以平陆县为试点,引入社会资本投资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田间工程配套的高效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并引入专业公司承担灌溉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形成可借鉴的经验。2022年在晋南(临汾、运城)、晋中(太原、晋中)、晋北(忻州、朔州、大同)、晋东南(长治、晋城)各选取1~2个县开展社会资本与专业公司承担灌溉工程建设和管理试点工作。2023年开始在全省进行全面推广。同时,积极协调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社会资金和专业公司承担田间灌溉设施及高效节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试点工作。

(三)强化大中型灌区运行管理

6.开展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以运城市尊村灌区标准化规范管理工作为标杆,在全省开展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创建工作。2021年召开灌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管理培训班,完成2个灌区创建工作,力争到2023年底,完成12个大型灌区和45个5万亩以上重点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创建目标。

7.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第一阶段14个试点县验收工作,深入分析总结我省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与差距,制定我省今后五年农村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保到2025年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综合运用工程配套、政策指导、价格机制、财政奖补等措施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抓好农业用水取水许可、水量分配、计量设施配套完善、水价核定与分类水价制定、用水户协会建设等重点内容。2021年在部分大中型灌区区分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推行分类水价试点工作,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对取用地表水的大中型泵站灌区继续实行水价电价补贴政策,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使大中型灌区综合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2021年完成333万亩改革实施面积,2022、2023年再分别完成200万亩改革实施面积。

8.强化灌区灌溉用水管理。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以灌区取水许可水量为基础实施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供水计划管理和调度,建立适应作物生长需求的灌溉制度,推行精准灌溉。加强灌溉试验和成果推广,指导农民科学灌溉,有效遏制“大水漫灌”现象,继续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和考核工作,2021年全省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5、2022年达到0.562、2023年达到0.568。

9.加快节水型灌区创建。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按照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渠道防渗率、取用水计量率、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管理维护、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节水宣传、灌区信息化及节水生态等建设9项指标要求,在全省所有大中型灌区中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通过开展节水型灌区建设,形成良好示范和引导,不断提高灌溉节水能力和管理水平。2021年完成运城市夹马口灌区和北赵灌区、晋中市昌源河灌区、吕梁市向阳河灌区等4个试点灌区的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到2023年基本完成12个大型灌区和45个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按照“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任务落实、落细,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系统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构建运行规范的建设管理体系。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全面负责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督促各级、各单位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的刚性约束的农业节水意识和职责,提出农业灌溉建设管理提升的工作思路、工作措施,推进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达标创建,从根本上提升农业灌溉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争取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的基础上,督促市县落实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农民合作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工程建设、运营和管护,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过程管理,实行工程进展月报制度,督促项目序时任务顺利完成。采取专项检查、“13710”督办、“四不两直”等形式,持续对项目进度、质量、资金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在建项目按时保质量实施。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晋财绩〔2020〕17号)要求对项目实行绩效管理,每年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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